目前情况:我先生是J1,我J2;目前他在中国,我在美国。
1.12月初递交材料到芝加哥大使馆,大使馆网页上至今没有处理消息
2.12月底国内紧急事件,他回国,目前再签J1,被check(DS2019没变),在国内等。
3.豁免材料还没有寄给DOS。
问题:
1.我应该把豁免材料寄给DOS吗?如果寄给DOS,会否导致他不能再获得J签证回美?如果
DOS批准了他的豁免,而他再用J回美国,同一个DS2019,但是豁免是否就作废了?
2.我现在不给DOS寄材料,等到他拿到签证,回美国后再寄材料。
如果DOS收到了"不持异议信",但是没有收到我先生的申请材料。这个"不持异议信"
会否作废?(中国大使馆应该不会再给发信了!)
谢谢大家帮我分析,我现在心乱如麻,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