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直用J-1签证,免税。在08年6月申请了结婚绿卡。8月拿到ead。10月换了工作,使用了ead卡。12月初拿到绿卡。
也就是说,08年我一共做过2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是1到10月,没扣税(因为J1)
第二个工作是10到12月,开始是用ead,后来拿到绿卡,这3个月就是正常扣税。
我查了联邦税的instruction,我好像属于dual status tax return,要填写1040和1040NR。
我的问题是:我会不会被要求补交第一个工作的税?因为我在6月申请绿卡,从那时起,我就不能免税了?
第二个问题:如果政府觉得我少交了税,是只是让我补齐就行了,会罚很多钱吗?我目前没什么钱,不如问题不大,我就自己报税。如果报错了后果很严重,我就只好请会计。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