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前辈:
在《J-1签证豁免申请办法(修订稿)》中,申请材料有一项为:
“美方机构出具的正式聘书(写明工作内容、职位、聘用期限并承诺帮助进行豁免申请及转签证等内容)”
我在一个生物研究所工作,手上有一份原来的OFFER LETTER, 今天给人事处去信要所谓的"正式聘书",她又给了个VERIFICATION LETTER,但没有说承诺帮助进行豁免申请及转签证的内容",有点纳闷.
我感觉要是没有承诺帮助进行豁免申请及转签证的内容是不行的.想听听各位过来人的意见,估计还得再去人事处要,不知道直接找实验室的老板写这个"正式聘书"行不行.最好哪位朋友有个范本,我直接抄了找人去签字.
比较着急,谢谢各位的回复,鞠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