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我原在一个非盈利的研究所工作,今年请了一年不带薪假,虽然如果被移民局知道了,我的工作签证就作废了。但因为单位以为我还会回去,所以仍然保留我的职位,我的工作签证在移民局那里还是有效的(5月我还回国并成功签证回来)。我的假到12/31日。现在我找了一个新的单位(大学),单位帮我申请了新的工作签证,已经被批准,但我需要回国签证激活这个工作签证。我已经订了1月6号回国。我就想向原单位再续几天假,好保持我的身份的延续性。可我老板好心办坏事,让原单位知道了我不会回去上班了。原单位立马终止了我的假期(12/07),可是我1/6号才回国。这中间我是铁定黑了,这一个月会影响我新的面签么?好担心!我需要哀求原单位在1/6号以后再通知移民局终止我的工作签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