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ion to reconsider or motion to reopen 是否值得?
历史情况: 身边办绿卡成功的朋友推荐律师 (联系人是华人,签字的是老美) 07年同时递交了140 和485。RFE后denial然后Appeal. 具体情况参看置顶文章: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_best&MsgID=3131
Appeal一年后转到DC AAO 中心。 又过半年才收到的拒绝信。拒绝的理由居然是签字律师 (老美)根本就没在那儿工作!!!
目前所有材料已转回德州中心。AAO给了我30天内 File to reconsider or motion to reopen 的机会。
如果 file motion to reconsider or reopen
我的硬件是这样的:
MS degree; 没有审稿; 两个专业会员(4年 membership), 一个过去专业会员;
13篇full papers,有一篇上杂志封面(3篇一作:一英两中);另有10篇左右的;会议abstracts and presentation约30个。
Citations: 直接从ISI web of science搜索,有103篇。除此之外从 google scholar 搜索到15篇以上。
比较矛盾的是:目前学校给办PERM EB2, 经过近一年的折腾,本月开始打广告。 如果PERM递上去而 NIW’s reconsider 还没批,是否直接让被据?
请各位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