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关于H1b和绿卡的问题请教皮匠和各位老师:
1)我用H1b工作了一年半,现在辞职正在转H4。请问H1这个名额是否就是我的了,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我回中国后再签 H4入境待一两年后,找到工作,还能用这个名额吗?是否可以收到H4-》H1的收据就可以工作,还是等到H1批准才可以工作?有律师说只能在我上一个H1失效一年内才可以用原有的名额,超过一年或者出过境就必须申请新名额了,这对吗?
2)H1用满6年,如果雇主没有为我递交绿卡申请,但配偶的140早已批准,我的H1据此可以延期吗?如果不能,我怎样才能继续工作呢?(485排期没到没有EAD情况下)
3)配偶140两年前批准的,等排期没有交上485,没有140复印件只有一个140批准的A Number。如果换工作原雇主Revoke了这个140的话,还能用这个Number Relink上一个140然后用那个排期吗?
谢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