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xx22010-06-16 12:17:02
詐騙新招 拖延來美 綠卡到手走人
記者曹健紐約報導
紐約華人社區近期出現兩起中國大陸女子與美國公民結婚後,未赴美與丈夫團聚,而是等待兩年有資格獲得永久綠卡後才來美國,但很快就訴請離婚,拿到綠卡一走了之。

一位有美國公民身分的華裔青年兩年多前在中國福州家鄉與一名年輕女子結婚,妻子去年12月1日才來美國,在此之前基本上是由男方前往中國大陸探親,其夫於12月3日前往外州打工,當月29日妻子以探夫為名拿走家中3000元不辭而別。

該名女子的公婆14日在美國福建同鄉會表示,兒媳告訴家裡說去探望表弟,其實是回了中國。直到5月下旬,她突然致電公婆說想家了,想回來。公婆讓其直接與丈夫聯絡,但其夫已覺得妻子的目的是取得綠卡,因此拒絕她回家。

由於該女此前持有兩年有效期的臨時綠卡,丈夫家人懷疑她此次回家的目的是估計移民局即將把永久綠卡寄至家中。公婆指媳婦的永久綠卡尚未寄到家裡,但她以為家人扣住不給,多次到華埠的一間花鋪找公婆索取,還兩度報警。

福建同鄉會法律顧問戴禺表示,若認為遭遇了綠卡詐騙,可向移民局舉報,移民局查明後可取消她的綠卡並驅逐出境。

還有一位廣東籍的中年陳姓男子,數年前經網路結識一名在中國天津居住的王姓離異中年女子,在女方央求下,兩人在天津登記結婚,王女表示等兩年再來美國,兩年後她帶著讀高中的兒子來美並取得十年期的綠卡。

然而,王女來美一周後就在家中報警稱遭丈夫虐待,隨後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陳先生支付贍養費,還占了他的房子,迫使他因保護令的限制而不得不另外租屋。最終法院判決陳先生敗訴,現他已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陳先生認為王女有高人指點,在來美前就已摸清移民法,知道結婚兩年才能取得永久綠卡,而且兒子也連帶受益。拖延來美,可在感情虛假的情況下減少和丈夫共同生活的時間,來美後再以家暴為由申請離婚,不僅能保留綠卡,還可以索取贍養費。

陳先生表示,後來他查明,女方在提出離婚後不久就返回了中國,而她工作的單位證實,她根本就沒有辭職,來美期間只是請假而已,返回中國後就繼續上班,只是將兒子留在美國繼續讀書。他直指女方當初的算盤是為兒子取得綠卡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