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申请 N-400
- pjiang -
拿到了美国绿卡,没有改变的是中国国籍。使用中国护照进入其它国家,一般还需要预先申请签证。另外,为了保持绿卡身份,还必须保证在美国的居留期限。否则,绿卡有可能会被吊销。
加入了美国国籍,就可以避免上面的麻烦。
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你持美国护照回中国,就需要申请中国的签证了,同时在中国境内的停留,也有了时间上的限制。
另一方面,你的美国国籍,拓展了你的就业面。
由持有绿卡到入籍,唯一的条件就是时间。一般来说,年满 18 岁,满足条件的话,可以在绿卡五年之后(在美国居留超过 30 个月)申请入籍;如果是已婚三年且配偶在最近三年保持其公民身份,你们一直在共同生活,可以提早至三年(超过 18 个月),--即使绿卡不是通过与公民的婚姻而获得的。
后面这一点,经常有人有困惑。
例:王五同学在 5/22/1997 获得了 EB 绿卡,于 10/22/1997 与公民成婚,且一直共同生活。王五同学可以在 10/22/2000 申请入籍,而不必等到 5/22/2002.
申请入籍可以提前 90 天提交申请,所以又有四年九个月、或两年九个月一说。
这样,王五同学的入籍申请可以早至在 7/24/00 提交,而不是原来的 2/21/02.
虽然你满足了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条件,在提交申请之前,你必须在该州居住了三个月。
关于居住三个月的要求,是提交申请之前必须在美国连续居住三个月?非也,是说你不能在跨州搬家之后的三个月内申请入籍,而不是限制你在回美之后的头三个月不能申请。另外,提交入籍申请之后,也没有离境的任何限制。
根据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要求,如果离境超过一年,之前在美积累的时间置零,居留时间从新起算。如果在两年之内返美,不在美的最后 364 天可以折算成居留时间。
关于具体的
填表、申请
地址,以及入籍
试题,请详见
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