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已顺利地得到签证,并将于11月来美。我打算在她在美期间帮她申请绿卡,据说这样比人在中国快。我就希望她能在来美前把需要在中国办的证明都办好,我的问题是:1。我现在所知到的只有她的出生证明公证,还需要无刑事犯罪证明吗(她已72岁),2。我出生证明是13年前公证的(证明我们的母女关系),还有效吗?3。其它还有什么是一定要在中国办的?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