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yuan10132010-12-26 12:45:56

办理婚姻绿卡的时候,关于一方以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国内法院判决的离婚,是不是要办理法院判决书的公证?有没有其他的证明可以替代的(例如单身证明什么的)。法院的判决书很长,而且详细描述了整个打官司的过程,有必要全部翻译,然后公证吗?而且,如果是家人代办公证的话,还需要本人先在美国的中国领事馆办理委托公证,真的很麻烦。各位大侠,有什么建议吗?

 

 

谢谢!

pjiang2010-12-26 16:43:35
回复:婚姻绿卡问题请教
reviewcase2010-12-26 16:50:13
以前有过婚姻的,肯定需要有原婚姻已经结束的公证。不知你手上有无离婚证书?如果有,
yuanyuan10132010-12-27 01:30:00
回复:以前有过婚姻的,肯定需要有原婚姻已经结束的公证。不知你手上有无离婚证书?如果有,
yuanyuan10132010-12-27 01:31:55
Pjiang,你的意思是不用在国内办离婚判决公证,只要把国内判决书翻译就好了吗?感谢回答!
forter2010-12-27 01:50:56
这里移民局好象是接受自己翻译的东西,最后陈述你的英语水平足够好,发誓并签字。仔细看看
yuanyuan10132010-12-27 17:50:52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