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初TN身份来美国,当时就住到我老公(那时的男友)家里,因为我父母家在附近,我有时会到我父母家小住,但基本是和男友一起.今年我们结婚 了正办我的绿卡,表格里有个近5年的住址,我如果填写一到美国来就住在我老公家是不是不太好?人家会不会认为我来就是为了结婚?是不是我写刚来的时候住父 母家,过几个月再搬家到老公家好些? 这算不算撒谎, 会不会出问题? 另外我的银行帐号等等都落在我父母家,现在还没换过来.但我的确是和老公住一起, 我孩子也是在老公家附近上学.我们结婚是在我来了8,9个月后,不是马上就结婚的.
感觉有点乱,希望高人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