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美国结婚,老公是美国公民,正在为我和女儿准备绿卡事宜. 我和女儿现在都在美国和老公居住在一起.我不太明白,我女儿需要I-130吗? 在我老公填的I-130表中C17 List hu*****and/wife and all children of your relative.已经提到女儿. 我们是连I-485,131和我的765一起file. 我和女儿的申请是不是要分开?那么女儿的申请都包括什么呢?只有I485相关的东西吗? 还是我们的申请都放一个信封就可以啦?
另外还有G-325表,每个人都要填.老公填的时候最后Applicant签字等等是老公的签字吗? (按说applicant是我吧?)
谢谢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