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了帖子征求老师的意见。 原帖在此 http://bbs.wenxuecity.com/immigration/538419.html
跟未来雇主(大学)的HR通了电话,没得商量,prevailing wage 一定要等4周, 所以不可能在6月底之前递交H1 transfer. 而我与现任学校的雇佣关系即将于6月底结束,未来雇主(大学)HR答应说争取7月底之前给我把H1 transfer 递上去。可是,HR跟我说如果我不能keep 目前的employment到7月底,就不能为我做H1 transfer, 而要做常规的h1申请, 也就是加急,然后我回国等签证。可是我找了sdfsdfsdff 的帖子http://bbs.wenxuecity.com/immigration/538821.html
说: USCIS no longer enforces zero tolerance policy on H1B gap (that policy was in effect around 2006-2008),
我现在可以提供4,5,6月的pay stubs,如果7月底之前递交H1 transfer是否可行?
谁能给我个官方链接什么的,说明H1 transfer 可以有1个月gap,我好给对方HR的人看,现在我说的话对方也不听啊!执意要重新申请H1,让我回国等签证。我上次回来刚刚被check了4周,更换雇主再被check一次就惨了。。。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