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刚刚放狗搜了一下,好像一般律师都建议保留H1b,
请问一下各位老师,使用EAD有什么坏处吗?
如果485被拒,out of status 应该从使用EAD那天开始算还是从485 deny的那天开始算呢?
小弟现在在学校H1b,但是可能有个工业界的机会,但是公司不sponse h1B,所以如果要take的话需要使用EAD。小弟现在比较纠结这个问题。失去了这个机会将来就很难说有没有更好的机会。但是EB2排期倒退了很多,也不知道要等多久485才会有结果(我的PD是09的)。
谢谢各位老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