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匠老师的博客: "虽然你满足了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条件,在提交申请之前,你必须在该州居住了三个月。关于居住三个月的要求,是提交申请之前必须在美国连续居住三个月?非也,是说你不能在跨州搬家之后的三个月内申请入籍,而不是限制你在回美之后的头三个月不能申请.另外,提交入籍申请之后,也没有离境的任何限制."
我的问题是,在已经满足30个月的Continuous Residence的前提下:
案例1: 如果我还差6个月才到绿卡后4年9个月的提交期限,这时我离开XXX州回中国住六个月,在4年9个月时回到原居住的XXX州,是不是立刻就可以提交入籍申请?
案例2: 如果我曾经在XXX州连续住过3个月,然后搬到YYY州,并在正好4年9个月时又搬回XXX州,是不是也可以立刻在XXX州提交入籍申请?
谢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