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8老师,皮老师
我于2010年底与美国公民结婚(他也是华人,小时候随家人到美国)。当时他对我强烈追求,对我非常的好,所以我们认识三个月后结婚,然后我申请了我的临时绿卡,但是时间相处长了,我发现他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好,我们的性格,生活习惯完全不同,我们都认为我们的婚姻失败,我想问一下,我们离婚后我还能申请我的正式绿卡吗,我有很多东西可以证明我们的婚姻是真实的,比如婚戒,生日礼物,我们的照片,共同的银行账户,我们的税也在一起,我们住在一起的证据,我的车险也在他名下,他发给我的若干短信和邮件,不知道这些可不可以作为我单独申请绿卡的材料。我的绿卡是明年六月份到期,我申请绿卡的时间是明年三月份。如果我们离婚是他离我比较有利于我单独申请绿卡还是我离他比较有利。如果我离婚,我申请绿卡的通过率有多大?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