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师,皮老师好。
昨天咨询了一位近期给父母申请绿卡成功的朋友。他所有的表格都是花钱请移民机构代填的。根据他的记录 -
1)从IRS处取得的return transcript不给以给原件,因为USCIS不接受两面打印的文件。也就是说,需要copy成一面有文字的文件后,才可以提交。
2)如果父母已退休,在填表时如被问到“present employer"或是“current occupation",应该写“None”,而不是“Retired"。请问是这样吗?
3)G-325A,关于“last occupation abroad if not shown above”,如果已经退休或不工作5年以上,就空着不写。对吗?
4)I-131。因为是和绿卡一起申请(concurrent filing of I-485 and I-130),所以不需要提交解释申请原因的信件。Part 4里面也什么都不用写。请问是这样吗?
此外,还有两个问题-
5)请问我的G-325A,是作为I-130的附件,还是I-485的附件?
6)关于G-1145,如果我想要所有文件都收到e-notification, 是不是需要准备4份。也就是说I-130,I-485,I-131,和I-765各一份,附在每份申请表之上?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