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中的Section 2308 ,重新定义V 签证。凭此签证,头三类申请人可不用在国外等排期,直接到美国生活。
新的V 1 签证会提供给以下三类申请者,
1. 公民的未婚子女
2. 永久绿卡持有人的未婚子女
3. 公民31岁以下的已婚子女
新的V 2 签证会提供给以下2类申请者,
1,公民31岁以上的已婚子女。
2. 公民的兄弟姐妹。
但V 2 签证持有人不能在美国工作,每年停留不能超过60天。
我估计已经在排期中的后两类申请人可以在国外等待排期期间凭V2签证到美国旅游。他们可以不用担心移民倾向而拿不到签证。而且,排期会加快。
有误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