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前段时间同时提交了I130和I485。今天收到了Request for Initial Evidence for I485. 我被要求提供I-130 petitioner是美国公民的证明。我是老公绿卡,帮我申请绿卡的,所以I-130里明白的写他是permanent resident 并提供了绿卡的复印件,为什么这里要公民的证明呢?是不是搞错了?现在该怎么办?
查了一下状态,I-130是Initial Review, I-485是Request for Evidence.
请老师指点。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