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 和我拿绿卡都超过5年了,最近想入籍。LD当初是EB1B,我是Spouse,我们是一起拿到绿卡的。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问8老师:
1. Part I, Application Eligibility:
我们都是应该选“has been a us permnent resident for over 5 years",而且我也不用递交marriage certificate,tax form之类的document吧?
2. 我们去过一些Mexico, Bahamas cruises,护照上也没有出入境的章,请问这段时间要填到 Part 8. Time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吗?
3. 我们寄材料的时候,可不可以把我们两的材料分别放在两个不同的folder里,然后放在一个usps或者 fedex的快递信封寄出?还是需要每人分别用一个快递信封呢?
4. 是每个人都需要一张check吗?还是两个人的写在一张check上?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