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老师及各位移前辈请帮忙理解张大钦律师的A 和B 排期表。
昨天(2015年11月16日),张大钦律师在 "移民新闻"贴出了11月和12月职业排期A表 及11月排期B表。他举例说;”如果您属于EB3类别,您的优先日在2013年9月30日,虽然您的绿卡还未能立刻获批,但您可以在2015年11月递交I-485申请绿卡并享受过渡期的优惠政策(工卡/工卡+回美证)。但如果您错过了本月递交的机会,到了2015年12月,由于您的优先日在2012年4月15日之后,您便不能递交I-485申请,即失去了过渡期的好处。"
请问8 老师及各位移前辈, 如果EB2的优先日在2013年1月1日, 是否可以在2015年11月递交I-485申请绿卡?如果不可以,是否可以把EB2转成EB3? 怎样转?
我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