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老师,
我们于2007年失去了两个房,一个是2001年买的,一个是2005买的。
我告诉父母,现在我们在好学区租房是为了孩子,这是实情。
但我欺骗他们说,以前的两个房出租了,没有告诉他们那两个房已经被银行回收了,因为他们还没信主,比较看重地上的得失,怕他们担心。
864表上,我们注明是没有房产的。
现在问题是,签证官会问到房子的问题吗?我需要给父母讲实情吗?
非常感谢8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