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8老师的无私解惑。我准备邀请我的三姨夫妇(已退休,来过美国),四姨夫妇(未退休,未来过美国)来美国旅游探亲。现有如下问题:
1. 我应该让他们四个人一起签证吗?我的邀请信上提他们四个人的名字。以我三姨作为主申请人 (需要有一个主申请人吗?)
2. 还是以他们家庭为单位,我分别邀请,以三姨,四姨做两家各自的主申请人?
3. 我给他们列出以下材料清单,所以的材料都应该有英文版本? 例如准假条,可以我拟一份中英文对照的,请他们的单位盖章吗?
4. 以下哪项材料,必须进行公证?
万分感谢8老师答复。
1.银行存款证明
2.房产证明
3.车证明
4.当前收入证明
5.纳税单
6.产权证
7.资产证明
8.股票
9.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