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60 里要求提供Evidence that the applicants last residence was in the host country of the post.
这个地址是写真正的居住地还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上的地址?如果是真正的地址,我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呢?要不要英文翻译?
2. 16岁以后的所有住址是写真正的居住地还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上的地址?需要地址证明吗?
3.16岁以后的无犯罪公证,是每住过一个城市就要准备一个无犯罪公证吗?例如在北京上海广州都住过,是要开三份无犯罪公证吗?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