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急事请教您:对于申请公民前前要在所在州"居住"3个月是不是指泛指以所在州为家: 我的情况是已在目前的地址8年、但碰巧我两个半月前在国内一个项目待了40天、后天又要回国、所以最近没有在加州严格”连续“待3个月(约两个半月)、这种情况下我今天可以递交公民申请吗? 要命的是我后面出国任务连连,近一两很难有3个月都在美国的情况了(但都是短期出国,2-3 weeks)。所以想确认下这个”RESIDE" 是指以此地为家,而不是严格指前三个月都没有离开过此地。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