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找律师,到所有与律师的沟通,都是我在做。所以我知道了custody案子跨州的复杂性,那王力宏这个是跨国的,就更复杂了。
美国离婚是按所在州的法律进行,其实离婚一般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财务,另一部分是孩子的Custody。如果不牵扯到孩子的Custody,那么上诉方在哪一州提出离婚上诉,案子就基本在那一州进行,除非对方在另外一州提出反诉。但一旦牵扯到孩子的custody, 那么情况就复杂了。美国通常尊重孩子的resident Location, 孩子在哪里,custody就在那里打。但一般来讲,custody和财务的官司就都在一个地方打了,最终的Divorce decree 也是一个,其中包括了财产分配和custody。因为分开打费时费力费钱,得不偿失。
如果不在孩子居住州的一方坚持在本州打官司,那么也可以把财产分配和custody分开打官司,但这样费时费力,当然最重要的是费钱!当时我帮的这个人就是想在本州打官司,但是孩子在另外一州。我帮此人打遍了所在城市几乎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不知是否也由于疫情的关系,几乎没有律师肯接这个案子,原因就是这样太复杂了,而当事人又不是有钱人,这样打官司得不偿失。
当然王力宏的情况不一样,他是有钱人,案子越复杂律师越赚钱,所以肯定不乏愿意接案子的律师。但他这个是跨国,就更复杂了,不知道法律上会怎样处理。我查了一下,据说是即使美国的法庭判了,孩子所在国的法庭也可以不执行。我倒是很好奇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其实对王力宏有利的,应该是让孩子回到美国来居住。以尊重孩子的Best interest为前提,台湾那个华人社会是不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家的事,指指点点,给孩子成长造成压力。
查了一下王力宏的那个律师,在纽约,好像还挺有名的,专做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s 和celebrities的,不知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处理得如此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