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辩证法, 都不是毛泽东的首创和独创。
中国古典哲学, 德国,希腊哲学都有其根。
合二而一,也不是杨献珍的发明,它是明朝人 方以智 首先提出的。
1964年初,杨献珍在中央党校讲课中,引用了 方以智 的 合二而一说法,引起了一场争论和运动。
方以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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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以智像 (1611年-1671年) |
方以智(1611年-1671年),字密之,号曼公,又号鹿起,别号龙眠愚者,出家後改名大智,字无可,別號弘智,人稱藥地和尚。南直隸桐城縣(今安徽省桐城市)人。明末清初著名學者、思想家、科学家。
自行参加抗清活动,兵败后出家为僧,改名換姓,人稱“藥地和尚”。因“粤案”被清廷押解北上,赴南昌省狱,又押往广东对案,十月初七日行至江西万安惶恐滩头,想起宋朝末年文天祥事迹,自沉于江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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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方以智的哲学用语。意指对立面的交感、同一。
见于《东西均》一书:“交也者,合二而一也”,“尽天地古今皆二也,两间无不交,则无不二而一者。”
方以智说:“有一必有二,二本于一”,认为“合二而一”是以“一必有二”为前提,
每一事物皆有对立的两个方面,相反相因,由此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
“所谓相反相因者,相相胜而相成也”。表达了矛盾双方既互相斗争又互相依赖的思想。
与“合二而一”相联系, 方以智又提出“交、轮、几”的公式说
“交以虚实,轮续前后,而通虚实前后者曰贯,贯难状而言其几”。
列宁曾指出:对立面的统一,
“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
我国古代哲学家也提出物必有两、物必有对
(张载:“有象斯有对”;程颢:“万物莫不有对”;程颐:“天下无不二者”;朱熹:“一中有二”)。
但统一物之分为两部分或一分为二,除了可以说明物必有两之外,
还兼有一层不同的含义,就是矛盾形成的方式,即事物分裂为矛盾着的两部分,从而形成矛盾。
这正是它区别于合二而一之所在。
应当承认,统一物一分为二是矛盾形成的一种普遍方式,而不是唯一的方式。
许多矛盾是由对立着的或矛盾着的两种(或多种)事物或方面互相联结、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而形成的,
用我国明代哲学家方以智的话来说,就是“合二而一”。
只讲一分为二,不许讲合二而一,是片面的、武断的。
事实上,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都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中普遍存在的,而且往往是交互作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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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献珍(1896年7月-1992年8月25日)
杨献珍 注意到 明朝 方以智 的著作《东西均》里有“合二而一”的提法,认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的说法可以用“一分为二”来表达,“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说法可以用“合二而一”来表达。
1964年4月,杨献珍在给高级党校新疆班学员讲课时,
讲述了毛泽东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思想,既讲了“一分为二”的表述,也提到“合二而一”的说法。
高级党校哲学教研室教员艾恒武、林青山根据对杨献珍观点的理解,写了《“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文章。文章说:“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最根本的规律。 ‘一分为二’的两分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文章认为:“事物是由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的,对立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情况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中国古人是用‘合二而一’来表达的。”“‘合二而一,正是表达了辩证法的最基本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事物本来是‘合二而一’的,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就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来认识事物。”文章说:“用什么方法来分析。研究 ‘合二而一’的事物呢?这个方法就是‘一分为二’的两分法。” “正因为事物是‘合二而一’的,所以认识事物的方法就是‘一分为二’,这是普遍的。”文章说:“我们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来分析事物,认识了 ‘合二而一’的事物的发展规律,就要根据客观事物本来的规律来制定改造世界、办理一切事业、处理一切问题的路线、方针、政策、办法等等,贯彻到群众的实践活动中去,推动事物转化、发展。”
艾、林的文章在1964年5月29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
6月5日《光明日报》《哲学》专刊刊登了项晴的《“合二而一”不是辩证法》,这场讨论就开始了。
http://www.gmw.cn/history/2007-11/30/content_935588.htm
康生有目的地要整杨献珍,对于这场合二而一的争论,毛泽东其实没有提出任何学术上的参与,所引他在6月8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说:“‘一分为二’是辩证法,‘合二而一’恐怕是修正主义,阶级调和论的吧!”
现不能确定其真伪,而且这是唯一有关 毛泽东直接谈论合二而一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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