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保证要不折不扣的执行波茨坦公告。这个公告限制日本主权仅限于本州四岛,不包含琉球。战后美国代表联合国托管琉球, 并以1953年的旧金山条约做了法律上的界定。通读这个条约,里面根本没有提到琉球主权,通篇只是管理权的转移。1972年美国把琉球和钓鱼岛一并交还给日本。中国政府就钓鱼岛问题向美国提出严正抗议。美国的正式回答是这个交还只是管理权,不是主权的转移。
所以美国根本没有拿走,也没有交还琉球的主权。旧金山条约并没有违背波茨坦公告。日本对琉球主权没有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