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2月,根据《审判战犯条例》的规定,
国民政府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南京军事法庭),
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到中国的乙级、丙级战犯以及中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石美瑜(1908年-1992年6月),字可珍,福建省闽侯县人,
中华民国法官,曾任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
庭长石美瑜任审判长,
1948年8月23日,石美瑜主持了南京军事法庭对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冈村宁次的公开审判,
并宣布另行择期宣判。
六个月后,石美瑜收到一份绝密电报,电文大意是:
据京沪杭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电报署名“中正”。
1月26日,南京军事法庭第二次对冈村宁次进行公开审判,
石美瑜匆匆宣判冈村宁次无罪,法庭内一片哗然。
石美瑜拒绝回答在场记者的责问,当即宣布退庭并躲入庭长室。
愤怒的记者们冲破宪兵阻挡,冲进庭长室抗议。
后来石美瑜之子石信阳回忆道:
先父石美瑜时任中国战区军事法庭庭长,和当时一批年轻有正义感的检察官,在审判冈村宁次一案之前,都认为应处以极刑;当时国府司法部及外交部也声援,但是军事将领何应钦、陈诚、汤恩伯等主张让此人获得自由,并多次告御状。先父因此于1948年底愤然辞职,未获批准。最后由蒋介石“训话”,1949年1月 26日冈村一案最后公审前夕,蒋介石亲自电令家父:“据京沪杭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
先父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释放了冈村宁次。
1949年,石美瑜赴台湾,不久便向国防部军法局请辞获准。
此后他任执业律师。
1961年6月25日,冈村宁次再次来到台北,在国防部高级军官的陪同下探访了石美瑜,并拍照合影。
1992年6月,石美瑜在美国逝世,享年84岁。
审判长:石美瑜
审判官:陆 超 审判官:林健鹏 审判官:叶在增 审判官:张体坤
三位法官同意 二位法官 不同意
在成疊的卷宗和記憶中,最令石家人耿耿於懷地,
要屬日本駐華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的審判過程,岡村當時是統領百萬日軍的中國軍區第一號降將,
每次開庭時,位於上海塘沽路市參議會大禮堂的國防部戰犯軍事法庭內外,
總是被旁聽民眾擠得水洩不通,根據審判庭蒐證,
岡村至少與日軍在戰時殘殺220名無辜中國百姓之暴行難脫關係,
因此包括石美瑜及多位年輕的檢察官,都主張處以極刑,司法部及外交部也都予以聲援。
高層壓力…日軍統帥岡村被判無罪
但是當時的政治局勢,明顯左右了司法的判決,
在民國38年1月岡村一案最後公審前夕,高層親自電令石美瑜,要求將岡村宣判無罪,
當年的審判採合議庭,5名承審法官中,有3人都簽名同意,
只有石美瑜及另名法官陸起拒絕背書,在巨大的政治壓力下,
這名背負著無數中國軍民血債的日軍統帥,最後終以無罪釋放,也讓戰後大審留下一個世紀謎團。
民國50年,戰後返鄉的岡村,在國防部官員的安排下來台訪問,
並主動探訪石美瑜,還刻意地合影留念,一個是曾經死裏逃生的戰犯,
一個是與當局不合卸下軍職的律師,兩人再相見,時空及景物都已變遷,
昔日的國族情仇只剩彷如隔世的尷尬。
歷史公斷…當時施壓親筆信函仍獲保留
至今,石家仍保存著這張老舊的照片、以及當年高層「施壓」的親筆信函、
和石美瑜拒絕簽名的岡村判決文,由於牽涉其中者皆已作古多年,
石家也不願再予評論,只是低調地表示「只要資料還在,歷史自有公斷。」
歷史終歸已是陳跡,就好像「南京大屠殺」名詞,早已引不起在「去中國化」與
「藍綠過半」議題中廝殺爭鬥的台灣朝野興趣一般,所以,
當接到對岸紀念館的邀請函時,石南陽內心並沒有太多的掙扎就同意了,
他很清楚,這個決定無關政治,只是純粹想為父親的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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