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夜2009-01-15 16:54:03
我是铁杆儿王犯,所以不可能不知道他老婆李银河。起先并没太注意李老师,因为总觉得象杨过和小龙女夫妻俩都武功盖世的几率实在太小。曾几何时李老师弄得动静不小,频频出镜,话题涵盖卖淫、同性恋、二奶、换偶等等,这些话题有一个算一个都让人听了心里痒痒的。就像当初搜罗手抄本儿一样,我满世界找李老师的言论躲在被窝里挑灯夜读。

关于换偶,李老师是这么说的:

“第一,法律方面。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据此,曾有换偶活动的参与者被判死刑的案例。这个法律虽然已经不再实行了,但是它仍然像达摩克利斯剑那样悬在人们的头顶上,起威慑作用。而这个法律条文与宪法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我们应当尽早改变这一过时法律。在法律改变之前,换偶者可以用两对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方式规避这一法律。因为只要一个地方只有两个人(无论他们是法定夫妻还是两个个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第二,道德方面。换偶与婚外恋、包二奶不同的是,前者是男女平等的,也不违反婚姻道德;后者一般是男性欺负女性,违反忠实承诺的。因此,前者没有道德问题,后者却有道德问题。

第三,换偶活动对社会有无伤害:换偶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大家为上面这几句话炒得天翻地覆,有拍巴掌叫好儿的,有抡巴掌义愤填膺的。在我看来如果是一个简单的因果判断,只要原因确实成立,推理过程也符合逻辑,理论上来说结论就是正确。

关于第一条,从大的方面来说法律条文本身就不是全体人民众口一词的意见,具体到“聚众淫乱罪”是不是合理我没有见解。李老师好像是个社会学学者,(引号中文字摘自维基百科:“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末期,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的知识学科。社会学家通常跟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一起并列于社会科学底下来研究。因其兴起的历史背景,社会学研究的重心很大一部份放在现代社会中的各种生活实态,或是当代社会如何形成演进以至今日的过程,不但注重描述现况,也不忽略社会变迁。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广泛,小到几个人面对面的日常互动,大到全球化的社会趋势及潮流。家庭、各式各样的组织、企业工厂等经济体、城市、市场、政党、国家、文化、媒体等都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而这些研究对象的共通点是一些具有社会性的社会事实。虽然“社会性”的定义在不同学派之间仍有争执,但社会事实外在于个人,且对个人的行为跟认知有影响,这一点是大致上为社会学者所共同接受的。”) 研究社会现象的起因,现状及发展趋势是社会学学者的工作范围,把自己的研究所见和政治经济法律互动以改进社区环境是功德。一个国家法律条文的制定带有文化及体制的烙印,说到“聚众淫乱罪”,确实是中国特色。作为一个社会学学者基于这个领域的研究结果和自己的判断呼吁修改立法是她在为改善社会秩序而尽自己的努力,但是明示读者可以挑战法律我个人认为是一种轻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律师和会计师收了客户的钱会教他们如何规避法律条文和发现税法的漏洞,而李老师作为一个学者则是免费提供咨询,这种助人为乐的情操跟雷锋庄有一拼。

第二条扯上了道德。这道德之争历来都是罗圈架。除非被专了政割了气管而,没人肯闭上嘴,即使在牢里还有坚持斗争煮熟的鸭子嘴硬的呢。换偶是一种集体娱乐活动,涉及多对夫妻重新组合性伙伴。我猜李老师认为这种娱乐仅仅限于肉体接触,人完全可以把灵与肉隔绝开来,一番云雨过后各回各家过自己的日子,绝对不会由此产生婚外恋包二奶这些不道德的现象。我是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装天真。另外婚外恋怎么成了“一般是男性欺负女性”了?

第三条,李老师的逻辑似乎是这样的,因为换偶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所以它对社会没有伤害。在我看来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干的都属公民合法权利,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虽然我不喜欢谈论“道德”这个词,听起来颇有些道貌岸然从高往下看人的味道,但是在第二条中李老师自己也承认有“道德”这个东西存在。我对李老师的问题是:“如果在她眼中不道德的东西并不触犯法律的话是不是对社会就没有伤害?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放开了去干?”李老师紧接着指出:“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参与换偶活动的人数众多,达到夫妻总数的2-3%,并没有伤害社会。”对于文中提到的数字我没有去考古,所以无可置评,对于其没有伤害社会的结论因为没有进行民意调查也无法妄加评论,总之,是无话可说。稍感困惑的是在美国绝大部分人结婚的时候都在上帝面前发誓要忠于对方,这个“忠于”我理解不光是指精神上的,肉体应该也包括在其中,换偶的行为是不是对“忠实承诺”的背判?还是大家都背判了就负负得正了?对于这种背判李老师怎么突然变得宽容起来了?

其实说了半天支不支持换偶对我来说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李老师这种支持法让我有点心虚,本来理直气壮的事怎么经她那么一说就那么不是味儿啊?她到底是干什么的?是学者还是小报儿记者?我看一个人不关心他(她)的道德标准,只关心他(她)的智商。说到勇气她可能还真是有,但是有勇气跟她是不是沙碧还真是没什么关系。
Z.A2009-01-15 17:05:21
这个女人也要混碗饭吃嘛
色书生2009-01-15 17:55:39
两者都有一定的道理,所以会导致比较好的思考,但也比较费劲。
黄处长2009-01-15 18:25:10
还是看麦田的贴有趣
panzerkom2009-01-15 18:54:19
婚外性行为在美国某些州是刑事重罪(felony),在密执根...
京城夜2009-01-15 19:02:03
“聚众淫乱罪”与其有交叉部分,但罪名不是一回事儿。
panzerkom2009-01-15 19:04:12
i wasn't even talking about "聚众淫乱罪", "换偶" is adultery
金色的麦田2009-01-15 19:22:27
突然看到还有黄本家表扬俺,真高兴!:))
黄处长2009-01-15 19:44:21
抱抱,这地盘被他俩当成家了
金色的麦田2009-01-15 20:13:56
嗯,就是!不管他们,咱抱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