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夜2009-07-30 04:24:26
斯德哥尔摩


蒙特利尔


巴黎


好莱坞


某地


以下文字摘自百度:

“快闪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

快闪族是于2003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

如今,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罗马、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娱乐。而成都、杭州等地都有人玩过。

快闪律例:
1.所有快闪言行,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
2.快闪指令,必须“时间、地点、言行”三明确;
3.快闪内容,要简单易记、任何人士均可实施;
4.快闪的标准时间,要约定先进入某一网站或打电话到报时台核准时间,做到分秒不差。

“Flash mob快闪族”,他们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职业,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并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不准损害社会和危及安全的言行。

快闪,Flash,做完了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就要快些闪回到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如果你问其他快闪友:“我们一起去泡吧。。。好吗?”那可是违反了快闪族的“天条”了。。。”
叶泥泥2009-07-30 04:55:48
太有才了!
安贝儿2009-07-30 05:28:57
Michael Jackson ft. Paul McCartney - The Girl is Mine
烛龙2009-07-30 07:58:47
国内跟风很快的,好几年前就看到是广东还是哪里出现过。。。
装糊涂追问2009-07-30 12:10:26
干得很好。他们的规矩也很cool.
概不回帖2009-07-30 17:14:21
学习了。:)
笑比哭好2009-07-30 17:26:41
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