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我是祖母的“跟屁虫”。
祖母走哪都带着我,有时,后面还跟着一只狗。
这是一只狼狗:两耳支楞,以示永不臣服,琥珀眼炯炯有神,黑鼻尖略带湿润,身形修长,四肢强健,通体毛色金黄,故称黄毛儿。
黄毛儿跟我最亲,我到哪,它到哪。祖母却不大喜欢它跟着,常撵黄毛儿回去看家门。因为,祖母到哪儿,我到哪儿,而祖母非常宠我,黄毛儿总跟着我,有些喧宾夺主。每当祖母一回头,黄毛儿立即停止前进,再低眉顺目,不敢看祖母,显得很可怜。祖母就会大发慈悲心,不再忍心赶走它。
我没事就把黄毛儿搂过来,最爱掰开它的嘴,再试着把脑袋伸进去让它啃,黄毛儿知道这动作有危险,就往后躲,所以总也不成功。黄毛知道我不甘心,就用舌头舔舔我的脸,好像是在安慰我。
有时,我一高兴,就跃上它的背,它就尽力驮住我,实在不行,就回头用舌舔舔我的手,或者用牙轻拉我裤腿,却从来不恼。
秋天,地里的花生熟了。
我就揣上一挎兜花生米,自己吃一粒,再给黄毛儿一粒。黄毛儿蹲在我面前,眼睛盯着我手中的花生米,摆头左右端详,摆尾尽显欢快,我抛出一粒花生米,黄毛就一个鱼跃,“吧哒”一声准确地接吃。那动作,比意大利 AC 米兰队的守门员比尔 - 盖茨还优美(恕我记性不好,好像盖先生不是踢足球的)。
狼与狗都是伟大的生灵,狗的祖先就是狼。
狗的猎食技巧极其高明。
那时节,硕果飘香,玉米金灿灿,颗粒饱满,红高粱摇着头,似在微笑 ---
当人们放倒了庄稼,我领着黄毛儿去大地里捕鼠。
秋天的田鼠很肥硕,还可以拿来烤着吃。
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其实这说法错误,狼食肉,不食草,只要是肉都不挑。狗当然遗传了这习性。何况,田鼠不同于耗子。
黄毛儿一到东下洼,分外兴奋。
它东闻西嗅,又抓又刨,令群鼠胆寒。眼见地里的粮食弄不到鼠洞来,也有胆大经不起诱惑者,于是成为黄毛儿的口中餐。
看黄毛儿捕鼠,那是享受。
通常,黄毛儿会选择一地儿,再匍俯隐蔽之。这精心选择好的地形,可同时观察两个鼠洞,这样猎取成功的机会大增。最可赞者,黄毛儿决非直面鼠洞,而是斜向之,这样鼠头探出,也不会即刻直面发现黄毛儿。这样,黄毛就有了攻击的机会。
每当田鼠一露头,必见黄毛儿一跃而起,在空中划一弧线,利爪一按,即将肥鼠捕牢。有时即刻生吞之,连一根尾巴都不留。有时却故作怜悯状,放于爪前把玩之,见到鼠蹿,利爪一拍,从来不会让到手的猎物稍纵而逝,不过是逗鼠们玩玩而已。
通常,黄毛儿猎获一硕鼠,会叼至我面前摇尾请功,因为它知道我也想品尝“黄泥火鼠”。黄毛儿颇具公心,不大私吞自己的猎获。
这黄泥火鼠可谓名菜,不知现今可否见之著名酒楼。
无论如何,黄毛儿猎鼠功夫一流,堪称高手。
那年腊月,大雪封山,沟北二大爷家宰羊,请祖母去喝酒吃肉,祖母留下黄毛儿看家,带我去赴宴。回来北风烟雪,冻得我直哭,到家叫门没人听,偌大院落,又没有手机连络,是黄毛儿边叫边用嘴叼开了门栓,我那快冻僵的手,赶快埋进那黄毛儿里,马上就暖过来了,它也算只身救主。
黄毛儿可爱!
不过,儿时的我光知道玩,至今不晓得黄毛儿的性别。
我想,它不是黄毛儿小子,那就是黄毛儿丫头。
注解:这黄泥火鼠可谓名菜,不知现今可否见之著名酒楼。这菜主料就是黄毛儿的猎获,即东北的秋田鼠,也叫“豆雏子”,或“大眼贼”。将此鼠修整,自尾部剖开去除内脏,再塞入玉米棒,或高粱穗,加上盐巴少许,通体裹上黄泥,放窑中加火焙烤,待火候一到,泥已焦干,再砸开泥壳取鼠。此时,皮毛皆焦,肉香熟美,更带自然烧烤的乡土风味,兼有咸淡,是佐酒佳肴。
(时在网上说狼,说猪,说大苍蝇,再与弟兄姐妹们说说狗。还有另只狗叫大黑,待我有机会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