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原
路不拾遗在今天的人看来是理想世界,认为是不可能的。就像是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的社会形态。其实在古代确实出现过“路不拾遗”的社会,是在孔子的治理下出现的。
孔子五十六岁时,他由大司寇理国相职务,脸上露出喜悦神色。他的弟子说:“听说君子大祸临头不恐惧,大福到来也不喜形于色”。孔子说:“有这句话,但不是还有一句‘乐在身居高位而礼贤下士’的话吗?”于是就把扰乱国政的大夫少正卯杀了。
孔子参预国政三个月,贩卖猪、羊的商人就不敢漫天要价了;男女行人都分开走路;掉在路上的东西也没人捡走;各地的旅客来到鲁国的城邑,用不着向官员们求情送礼,都能得到满意的照顾,好像回到了家中一样。
原文: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於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於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
(出自《史记》三十世家.孔子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