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游行已经两个月了。起因是所谓的送中法案。群众长期上街游行对一个城市的治安,社会次序和经济发展肯定不是一件好事。正常的民主社会里,上街游行不是一种可取的表达民意的渠道。因为其代价高,副作用大。政府和在野两方都对其难以控制,容易激化成暴力事件。而且在表达民意上不准确。游行的人数多和声音大不一定就代表了大多数人民的意见。
但是,中国政府剥夺了香港人民的真直选权力。并且阻止通过正常的立法和司法来制衡行政错误的渠道,上街就成了唯一的表达民意的渠道了。香港当局以警察暴力阻止人民的最后的民主权力。防民之口, 甚于防川, 川壅而溃, 伤人必多。 民亦如之。这就是香港之乱经久不息的根本原因。
有些人拿民主国家中也会出动警察抓捕越轨的游行者,来证明香港官方对民众游行镇压的合理性。但二者有根本的不同。民主国家中有正常的民主渠道,游行只是一种辅助的,非正常的方式。而专制社会中,所有正常的民意通道都被堵死了,人民只有上街的权力了。更何况,以催泪弹和黑社会来对付手无寸铁的游行者。
文革后,邓小平取消了四大民主自由,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取缔了西单民主墙。中国人民没有直选权,没有言论自由。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只是纸面的。虽然四大民主在文革时被毛泽东作为排除异己的武器, 但仍然是人民此时唯一剩下的表达民意的渠道。 取缔之后,人民所有能说话的地方都没有了。从这方面来说,是从文革的倒退。邓小平忘记了当年老百姓就是用大民主的方式在天安门事件中表示了对他的支持,使他以后的复出并获取最高地位成为可能。
当你的所有民主权利都被取消,你就只能走上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