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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建议,枪毙。可是,她们违背李莹妈妈意志,强迫她去董家村与八孩妈相见,犯了绑架罪。按他们的意见,应该枪毙。
根本原则是要付以法律责任,不是说,干部不知道了事。
如果有证据证明哪位干部参与了,应该法办。关健是证据。网上的帖子,铁链,邓飞那几个是证据。扯上了哪个官员的,好像没有。
这正说明是社会制度问题。法律立了,谁来执行,如果执行者不公正,谁来监督。谁来调查。解决问题要从这方面考虑
法律立了,司法部门执行。执行者不公正,有检察部门。有群众举报热线。解决当前这个八孩妈事件,还是要靠这套系统吧。
总不能说要等改朝换代后再来处理吧。不论什么制度,执法要素:无罪推定,完整证据链都是一样的。要查哪位官员参与了此案,
就评一点,你怎么能保证这是独立调查?现有制度,根本不允许公正执法。就像大部分政治犯说的,警察有好人,但不敢出声
有证据才能立案。不能像当年文革,几张大字报就群众专政起来,动手就打。张口就打倒,枪毙。
为什么要我保证。当地老百姓知道线索就可以举报。这个案子就是自媒体披露出来的。
你这个结论就没有证据。现有制度,根本不允许公正执法
从逻辑上说,某一个案件,你说没有公正执法,可以讨论。你这一棍子打死整个制度,那就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颜色革命。
你要搞颜色命,我也不反对。在本坛,我们只讨论观点。不限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