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看到网友挖出了两份分别是2013年和2014年的丰县法庭的判决书,是当地两个被拐卖妇女在度过了漫长的岁月之后,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
这两个离婚案件,都是同一名法官经办的,名叫黄涛。
两份判决书上都清楚地写着:原告是被拐卖来的妇女。
当法官直接面对被拐女的时候,他首先要做的事情,似乎已经不是怎么判决的问题,而是应该立即抓人了。因为“离婚”这种普通民事诉讼案件,已经转化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