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19-05-02 14:05:09


2019年05月02日 星期四 晴
▲就小区物业费涨价等问题,写了两封公开信。今天有人告诉找,在信后签名的大概500余人。上班的赵先生说,在班车上都议论公开信,都说写得太好了,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不过,都说不敢签名,怕领导追查。也有公开反对的。有个叫任继新的老司机说:殷正高写这种信,太危险了,不要支持他。物业公司的一个负责人说:殷正高在制造矛盾,破坏稳定!还有一个如熊的住户说:领导说,殷正高是个危险分子,人渣……郑汉林先生特找我说:你写的都是对的,但你不该写,30年前你说真话上了大当,30年后,你还是这样,……现在全国打黑扫黑,要把你列入打黑对象怎么办?我真为你担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多听不同声音。即便是骂声,也无所谓,30年来,我在逆境中苟活,见的多了,无所谓!


▲今天终于有人贴出支持的文章。

            我 们 的 看 法
一、坚决支持殷正高写的公开信
就物业费调价等问题,殷正高连续发表了两封公开信。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群众中引起极大反响。小区的住户在看,各个微信群在疯传,甚至外单位多个小区都在传,点击率以万计。
为什么殷正高写的公开信反响如此之大?因为反映了民意。这种民意既符合【物权法】,又紧跟了党中央关注民生的重要精神,还揭露了小区多年来的积弊。
公开信有如暮鼓晨钟,唤醒了沉睡的住户,我们坚决支持。
二、理清关系,明确1308戸是小区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2年过去,长炼小区的人并不明白自已的主人地位。这次,借小区移交地方管理,必须依据【物权法】,明确1308住户的主人地位。
说主人,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实质的内涵。这个物权法都有明文规定。
比如说,小区有那么多房产和门靣?据说是国有资产,如是国有资产,应该由谁管理?门面租金上交中石化了?还是入某单位账?主人知道吗?监管了吗?
这个管理权必须收回,由主人管理。根据会计法,该上交的上交,能留成的留成!
又比如:【物权法】有规定,小车停车占用的是公共地,必须收费。还有,临时摊位费……是全体主户的共同收入。这么多年,钱到那里去了?主人知道吗?
该有的财权被雇佣的保姆抢走了,傻呼呼的主人浑然不知。这种状况还要继续下去吗?
还有,业主对物业公司有择优选择权,决不能由上级委派!主人的这个权被剥夺了!
……
三、继续争取炼化公司的支持!
长炼小区是蒋信成等老一代领导人为职工谋的一大福利。广大职工都很怀念老领导,感恩蒋信成。殷正高说:惊闻蒋厂长仙逝,特从外地赶回来,在蒋信成灵棺前跪下,磕了三个头。殷正高的行动代表了广大职工的心愿。以民生为重,为职工谋利益的领导,职工永远怀念他!
我们希望现任领导象蒋信成一样,更好地为广大职工谋利益,特别是那些风烛残年来日无多的老职工,需要领导的关怀。我们也相信,现任领导不会让大家失望。
小区移交地方,中央有明确政策,有明确移交条件,有资金安排。对此,必须有监管,主人必须有知情权!
四、业主委员会应该发挥作用
殷正高致业主委员会的两封公开信,维护了小区1308户业主的权益,同時也让我们了解了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有些问题涉及到严重侵犯业主的权益,违反了物权法。引起了广大业主的高度关注。5天过去了,业委会至今没有表态度。这是为什么?
殷正高在两封信中都特别提到陈其政“辛苦操劳,还要受流言蜚语中伤。我真的很同情你。”“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多年来,陈其政先生为本小区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他或有难言之隐!”
我们希望业主委员会,特别是陈其政先生,要从广大业主的利益出发,以大局为重,敢于担当,继续为大家服务。只要是为大家做了好事,大家心里是有数的。
是支持还是反对,要有一个态度。当然,沉默,也是一种态度。
                      2019年05月02日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ThisMyWords2019-05-02 14:38:41
先生能为自己和公众的权益抗战,在国内不容易。
weijiashan2019-05-03 03:40:50
公民在觉醒。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