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小鹿2021-10-17 18:18:16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长生不老的女巫,有着与众不同的占卜爱情的能力。

每年七月我都会到野外采摘毛蕊花的直立花茎做魔棒。你一定不会对毛蕊花感到陌生,甚至还可能说它是“杂草”(weed)。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杂草”这个贬义词,因为这不是一个科学的叫法,许多被世人贬损为“杂草”的植物背后都隐藏着神奇的传说,甚至拥有超能量。

比如当今在北美户外常见的大毛蕊花(great mullein,学名Verbascum thapsus)最早出现在地中海时,当地人以为它是来自另外一个星球的神花。毛蕊花的大大的椭圆形基座叶是灰绿色的,被着白色的细毛,有点像兔子耳朵。基座中央抽出一根长长的直立花茎,高达两米,上面是一朵朵黄色小花,从下往上依次绽放。

最早发现毛蕊花拥有驱除邪恶灵魂的魔力的是天神赫耳墨斯(Hermes),他将一种叫“Moly”(莫莉)的神草送给奥德修斯(Odysseus)。奥迪修斯一行登上了一座由红发女巫瑟西(Circe)控制的岛屿,女巫把他的手下变成了猪。当奥德修斯遇见瑟西时,女巫拿出当时给船员饮用的魔药之杯,因为莫莉草药的力量,奥德修斯没有受到魔药的毒害,反而战胜了女巫。

奥德修斯和随从在瑟西的海岛上停留了一年,英雄与女巫同床共枕。后世的吟游诗人荷马将这段故事写进《奥德赛》,把莫莉形容为一种“具有黑色的根,花朵似牛奶一样洁白”的野草 — 其实他是在故弄玄虚。瑟西是女巫的祖宗,她与奥德修斯在床第之欢时探得神草莫莉即大毛蕊花。奥德修斯离开后,她找到了毛蕊花,传给女弟子行巫术。这个秘密在女巫之间代代相传,她们偷偷告诉了给荷马,但让他千万保密,否则也把他变成一头猪。于是荷马故意在诗歌里将“莫莉”神草写成了另一种模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毛蕊花遍布欧洲、亚洲和北非。世间的凡人只知道“mullein”一词可能来自拉丁文mollis,意思是“柔软的”,指植物的布满细毛的茎和叶。他们发现了毛蕊花的叶子和茎杆晒干后可以用来做灯芯,用叶与花泡的药茶可以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如咳嗽、支气管炎、哮喘等,因此毛蕊花也成了一种重要草药。

本来我是很快乐的,每日拿着毛蕊花占卜爱情。患单相思的少女求上门来,我让她们对着某一株毛蕊花说出思慕之男子的名字,然后我用双手使劲地揉搓和旋转毛蕊花的茎杆,如果植物还能存活下来,就意味着对方也爱她。

我撮合了无数个美满的姻缘,可是到了中世纪却活的像过街老鼠。那时候,凡是有一点姿色的年轻女子都被疯狂的人们当成了女巫,他们烧了女巫们的屋子,把她们送上了火刑柱活活烧死。我趁着天黑逃走了,扮成一位又老又丑的妇人,登上一艘前去东方的船。在印度,毛蕊花和圣约翰草(St. John’s wort)齐名,人们用这两种草药辟邪。那里的风俗习惯与我的欧洲老家很不一样,人们认不出我是女巫,问我这个老太婆能做什么。

我说:“我精通草药,可以用草药来治病以及预测爱情,我手上的水晶球也能看见你的未来。”

我凭着记忆调配着各种各样的草药,当瓦罐里飘出好闻或者刺鼻的药香时,围在我身边的病人眼里放出兴奋的光彩,我感到了些许轻松和满足。

可我不属于这个神奇的文明古国,我的未来注定要漂泊和流浪,有时蜷缩在黑暗的角落,有时对着初升的太阳发呆。

几百年前我来到了北美,发现定居在新大陆的欧洲移民将毛蕊花作为一种有效的草药引了进来。毛蕊花迅速归化,印第安土著还把毛蕊花的叶子当成“厕纸”用。

我从新移民的嘴里得知欧洲已经不再迫害女巫。随着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运动的兴起,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和推广。自然与国家的地位也从上帝的神权中单独划出,科学家和哲学家对自然世界不断完善的认识与释解,使对魔法、巫术的迷信不攻自破。西欧各国也纷纷在启蒙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对审判魔女下达禁令。

这个好消息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于是卸下伪装,露出了姣好的青春面容。我不再忌讳自己是女巫这个事实,并积极地向印第安土著宣传毛蕊花的功用。我告诉他们,毛蕊花在古罗马时代就被用作洗发水,叶灰使头发变暗,黄色的花则将头发染成了金黄色。将干燥后的叶子卷起来,可以作成蜡烛芯,将整枝干燥的开花茎浸在牛脂中,可以用作火把。如果他们相信我,我可以用毛蕊花为他们驱邪和吸引爱情。只要将毛蕊花的开花茎朝心上人的屋子方向推一把,再观察茎是否再次直立,就能判断付出的爱是否得到回应。

我的毛蕊花巫术一次次灵验,可我从来不敢用它来测算自己的爱情。

女巫可以得到真挚的情感吗?

又一个夏季到了,正是采摘毛蕊鲜花的最佳季节。当夕阳试图在参差不齐的花树间留下斑驳的花影和树影时,我注视着路边亭亭玉立的毛蕊花。它们努力地向天空拉长着绿色的身影,朵朵小黄花顺着细长的花穗往上爬,似乎赶去天堂与月亮爱人相见。有时我想对自己说:苍凉已成定局,月光还是那么清凉,月亮也很孤独。无论你怎么努力,始终无法与时空有个交点,无法袒露心事。不如在这石街上留下高傲的背影,不再为了取悦谁而拼命往上生长。

高傲的女巫总是很孤单的,她不屑把自己扮成渴望得到王子垂青的灰姑娘,为了一场舞会,又是换水晶鞋又是坐南瓜车的。女巫只能静静呆在舞池一角,一脸淡漠的表情,不敢冒然朝心上人 走去。女巫分明梦到了披荆斩棘闯进宫殿中的王子将她吻醒,梦醒后,自尊却不允许她先开口表白,不允许她落泪。午夜的花树下,女巫一袭黑色的长裙,任风吹散秀发,身子如轻盈的蝴蝶不停旋转跳舞,却没有人能读懂她内心的热烈、向往和疲惫。

“如果他不知道我喜欢他怎么办?如果他永远不来找我,我会不会相思成疾憔悴一生?” 女巫们在一连串的内心拷问中诚惶诚恐,在不得已的世俗压力下学会默默等待,外表的高傲是假扮给别人看的。

可是有一天,一位身材高大颀长的王子突然出现在女巫面前,深情地说:“谁说王子喜欢傻白甜的白雪公主呢?我想娶一个女巫,温柔时像一只猫,她的文字静谧无声,却讲述着欲罢不能的精彩故事。她蛮横时像只刺猬,刺得我心疼头疼,却让我情不自禁想拥她入怀。她很勇敢,一路披荆斩棘实现自己的梦想,如豺狼般冷静,虎豹般跋扈,又有狐的灵活娇媚……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我会给你广阔的自由,随心所欲做你自己。”

他的话打动了我,女巫终于嫁给了王子,生下一对小儿女。女巫全心全意地照顾着这个家,希望老公和小宝贝们开心健康地活着。女巫也曾尝试着做一个笑容可掬的天使,可一生起气来,立马口无遮拦原形毕露,用高明的手段将父子三人治理得服服帖帖的。

永远青春常驻的女巫发现自己嫁人后变老了,于是担心起来,半夜醒来时不甘心地问王子:“你真的爱女巫吗?”

王子在半梦半醒间给了一个宽心的答案:“我爱的就是你啊,一个拥有真诚的爱子之心的女巫。”

窗外的毛蕊花偷听到这一切,舒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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