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我有一个很天真的想法。我想到大陆去,摆脱我台北富家千金的身份,找个善良纯朴的穷男孩嫁了,不是抱着买潜力股的心态指望他将来飞黄腾达,而是要和他过普通的小日子,用我的温柔抹去他为生活挣扎的汗水,用我的美貌安慰他在这嫌贫爱富社会所受的委屈,替他生养孩子撑起一个家。
我当时不是只有这想法而已,甚至还着手开始进行。我读博时一个暑假回到台北,听说一个台商在招懂英文的特别助理。我去应征很顺利拿到那份工作。但很快我发现那位台商是个色狼,竟然还没正式上班就要请我到卡拉OK。我立刻辞了工作回到美国继续我的学业。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是不具备实行我那天真想法能力的,一来不知社会凶险,二来最实际的问题就是我的家务能力很差,笨手笨脚连做个普通的饭菜都做不来,根本没有过普通小日子的家务能力。我现在的家是靠着两个手脚灵活做事敏捷的波多黎各裔大妈保姆才得以维持的。
我在想如果当时有个女孩有和我一样的天真想法,但没有我的缺点,一来知道如何规避社会凶险,二来手脚灵活敏捷家务能力一流,如果她真的去实现那个想法,她的命运轨迹会是如何?她会幸福吗?如果她的三观和也我一样,我想她会在平凡的小日子里找到幸福和满足的。
这就是我打算写这篇《晓芸》小说的原因。
写作的视角选择上我采用女主角的一位朋友的视角,而不是全知的所谓上帝视角。小说中的“我”是女主角的朋友,从那视角来述说女主角的故事。我这是模仿Sir Arthur Conan Doyle。他在《福尔摩斯探案》里是从华生医生的视角来述说福尔摩斯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