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扬文字2019-02-19 14:29:10

第一章 引子

十八世纪末,美国西部一望无际的荒野上。

大卫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正在前院刷他的坐骑。两个孩子艾瑞卡和安迪在他周围追逐嬉戏。坡顶上的木屋升起淡淡的炊烟,艾玛的晚饭快要做好了。

大卫一边刷马,一边间或地抬下头,撇一眼地平线上两个似乎在移动的黑点。马刷完了,两个黑点已经变成了两个骑马的男人,从方向上看,离开了河边的主路,分明是向着自己的木屋来的。

在这远离城镇和法律的荒野之上,两个强壮的不速之客足以让大卫警觉,尤其是看到他们马鞍上挂着的温彻斯特连发步枪。

“艾玛!” 大卫向屋里面喊。几秒钟后,容貌姣好的艾玛出现在门口。她的美貌在附近的镇子里是有名的。

艾玛顺着大卫的目光,看见两个挂枪的来客。“艾瑞卡,安迪,进屋来!” 艾玛马上喊道。

两个孩子听出母亲的认真的语气,飞快地跑进了屋。厚重的木门在大卫背后关上,然后是隐隐的落拴的声音。

大卫从右侧大腿根的枪套里拿出他心爱的科尔特“和平缔造者”左轮手枪,撇出弹鼓,看了一眼,六弹全满。他把它放回枪套。这支枪陪伴大卫走过整个内战,多次在关键时刻救了他的命。有它在畔,大卫很自信。他没有扣上枪套上的搭扣,把手搭在枪把上,稳健地迎着来客走去。牛仔们没事常喜欢这样搭着胳膊,就和手插到兜里一样,并无威胁之意。

几分钟后,三人相遇。

“你们到我的地上有何贵干?” 大卫开门见山。

“我们是...” 右面那人说了两个词,顿住了,右手向身后摸去。大卫高度警觉起来,那里是挂手枪的地方。多年行伍出身的大卫没有轻举妄动,但他的右肩微微耸了起来 —— 这样他拔枪会快半秒。

来客看见了大卫的反应。他的手划过枪套,伸进马背上挂的一个皮袋,拿出一张折叠的纸,把它展开。风翻动着纸,大卫隐约看出那是一张地图。来客伸手把它递向大卫,“我们是在找一个叫布莱德威尔的小镇,听说附近发现了金矿。你能告诉我,你这里在地图上什么位置?”

“我不会看那玩意儿。” 大卫撒了个谎。真正的原因是,大卫不想让自己的眼睛离开二人的手,也不想让自己的右手离开自己最可靠的老伙计。

“沿着河边的路向下游再走大概十五英里就到了。”

“OK。” 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顿了一顿,“我们的水袋空了,能不能帮我们满上?”

“Oh,真不巧,我也正要去河边取一些来呢!” 大卫的回答严丝合缝。

来客不吭声了。他的目光打量着大卫。大卫浑身放松地站着,脸上露出自信的微笑。来客的目光又扫过大卫身后的木屋。夕阳斜照在木屋上,仅有的一个小窗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刚才还童声喧嚷的坡顶此刻寂静无声。这寂静里面蕴含着一种威胁。或许,此时此刻,一只长枪就在那黑洞洞的窗子里静静地对着自己。

二人互换了一个眼神,冲大卫点了一下头,拨转马头,慢慢地走了。大卫目送他们消失在地平线上,然后进屋,落拴。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晚餐,两个孩子张开双臂扑向自己。

 

第二章 男孩

托比被车门开闭的声音吵醒了。外面是爸爸在说话,车厢里只剩下了自己。他伸头看窗外,原来马车已经离开大路,停在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边上。托比来了精神,奋力推开车门跳下去。树荫下妈妈正坐在椅子上,手捂着嘴,爸爸站在妈妈身边,关切地侧头看着她,手在她背上摩挲着。大哥一脸无奈站在妈妈面前,手里拿着一杯水。

好多天以前的一天,妈妈把托比搂在怀里,说他要有一个小妹妹了。“希望是个小妹妹,“ 妈妈满脸憧憬地说,”不过,再来一个托比也好得很。” 说着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外公外婆从来没见过你,现在又要有个小妹妹,他们该多高兴呀!”

然后有一天,爸爸驾着简易马车出去,回来时换了一个漂亮的大马车,有两匹马拉着。爸爸说他已经找到足够多的金子,现在大家要回到大城市去,买个大房子,过快乐的生活。

初秋的下午,金色的阳光照在树林里,苍蝇嗡嗡地飞,不远处一条看不见的小溪潺潺作响。托比去妈妈身上拱了一下,便循声向小溪的方向跑去。“回来,托比,别弄湿了!”妈妈喊道。“没事儿,那只是一条小溪。” 爸爸说。" 他都五岁了,你总还当他是你的小婴儿。" 爸爸向托比背后喊道:"别跑太远,妈妈感觉好点儿了咱们就走!"

经过大半天的枯燥的颠簸,一条唱着歌的小溪实在是托比的一场盛宴,他立即蹲在水边大干起来。

一串马蹄声散慢地由远而近,然后是爸爸和陌声人的对活。托比此时正在雄心勃勃地构建自己的水坝。中间他回头看了一眼,隔着茂密的灌木什么也看不见,只隐约听见来人似乎是在问路。几句话后,马蹄声离开了。托比的水库刚要合陇,就被冲垮了,虽奋力抢救,无济于事,于是他站了起来,对小溪失了兴趣。正在这时,马蹄声回来了,仍然慢悠悠的。只听爸爸低声叫大哥:“拿上那支枪!”声音里面有些紧张。托比穿过灌木,向爸爸的方向摸索过去。

马蹄在近前止住了,陌生人说了一句什么话,强烈的口音使托比没能听懂。“你什么意思?” 爸爸的声调嘶哑。托比不敢动了。爸爸声调里从未有过的愤怒和恐惧感染了他。隔着斑驳的树影,托比依稀看见两个骑在马上的人,近的高一些,瘦一些,远的健壮一些。爸爸和大哥站在他们前面,爸爸腰上系上了宽皮带,上面挂着手枪,大哥两手拎看爸爸那支霰弹枪,两人都脸色惨白。

“给我你们所有的钱,和金子,要么就拔你们的枪。” 瘦高个两手搭在鞍前扶手上,声调阴沉。托比打了个寒战。爸爸似乎还是不明白,他转头看大哥,大哥正在看他。瞬间的寂静凝固了空气,托比感觉要憋死了。 他大张开口,努力想吸口气,但却吸不进去。大哥举起枪,爸爸犹豫了一下,似乎不知道该阻止他还是跟从他,然后也去拔枪。但一切都太晚了。瘦高个用优雅的姿势闪电出枪,震耳欲聋的两声枪响几乎连到了一块儿,然后手枪在他食指上转了一圈,唰地入套,整个过程瞬间完成,不像在杀人,倒像是在舞台上表演。随后爸爸和哥哥重叠着倒在一起,再也没有动弹。一股淡淡的蓝烟在两人的马前慢慢弥散开来。

托比瞪大眼睛僵在树林里,尿顺着腿流下来。

"不~~" 妈妈惨叫一声,飞奔过来,扑在爸爸和哥哥身上。她翻过他们的身体,用手打他们的睑,喊他们的名字,然后把他们搂在怀里大哭起来。

瘦高个跳下马,用脚踢开地上的枪,朝马车跑去。才跑两步,又折回来,问在马上的同伴: "她怎么办?"

马上人沉默。

"她看见了我们的脸。"

仍然沉默。

瘦高个迟疑地把手放到枪把上,又拿下来,脸上忽然露出难看的笑,"除非..." 他过去抓住妈妈的上臂把她拉起来。

"吉米! " 马上人喝止。与此同时,妈妈手臂一挥,夕阳下刀光一闪,妈妈手上握着一柄刀。那是大哥平时腰上挂的一柄小刀。叫吉米的瘦高个飞跃退后几步,仰面跌倒。妈妈站在原地,并未追赶。吉米左手撑地坐起来,右手在脸上一摸,—手血。"臭*****!" 吉米诅咒道,翻身跃起,掣枪在手。"吉米,别碰她!" 马上人语气非常严厉。吉米继续诅咒着,但顺从地插枪入套。

在二人注视下,妈妈垂手茫然地站了片刻,似乎在努力想明白自己在哪里,发生了什么。忽然妈妈慌乱起来,向前踉跄几步,眼睛在树林里四处寻找。托比知道,妈妈在找自己。母子连心,妈妈从掩映的灌木树叶之中一下子就看见了托比。四目相对,生命之光一下子回到了妈妈的眼睛里。在妈妈的目光中,托比觉得自己又回到妈妈温暖的怀里,被妈妈柔软的手臂围绕着,闻着妈妈淡淡的体香。托比仿佛听见妈妈说: "宝贝,对不起,妈妈先走了。但你要长大,替妈妈长大!" 然后妈妈绝然转过了身,蹒跚走回到爸爸和哥哥身边,顿了一顿,弯腰扑倒在他们身上,就不动了。

马上马下的二人沉默许久。“吉米!” 马上人叫醒了吉米。他快步跑向马车,飞快地翻了一阵,拎着一个黄色的皮袋跑回来,扔到马背上,飞身上马,急骤的马蹄声很快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之中。

闪电过后,大雨倾盆而下。托比的脚可以动了。他恐惧地走到妈妈身边,怯生生地叫妈妈。妈妈没有动。他费力地推妈妈。妈妈的身体上再没有那温暖和体香,只是冷。终于把妈妈翻过来了。她双眼紧闭,双手紧握刀柄,刀刃完全没入胸口。

 

第三章 警长

布莱克威尔镇的警长史坦立刚睡下不久,就警醒了。他躺着没动,静静地听着马蹄声在静夜里越来越近,最后在自己的门前停下来。于是他起来,掂起床头柜上的左轮手枪,走到前门。来人很响地敲起门来: "警长,开门! 急事! 你得去一趟警局!"

是今晚在警局值班的助手汤姆。

二辆马车停在警局门口,其中一辆是洛克菲勒医生的。外间办公室的椅子上坐着个五十岁上下的陌生男人,一脸疲惫,见警长进来,忙站起身迎上来。警长冲他点下头,径直走进里间值班室。床上睡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洛克菲勒医生坐在床边,正在往就诊皮箱里面放东西。见警长进来,忙举指在唇示意安静,站起来吹息了蜡烛,用胳膊把大家挡出门外,轻轻关上门,对警长低声说: "好不容易睡着了。天亮前我不能让你跟他说话,他太需要休息了。他身体没有大碍,但精神上明显受了很大创伤。如果贝克汉姆先生所说是实," 医生伸手指了一下站立的陌生人,"他目睹了一些很可怕的事情...... 可怜的孩子。我试图跟他说话,但他什么也不说。" 医生顿了一顿,"我明天早上再来看他。" 警长道了谢,洛克菲勒医生走了。

"现在,贝克汉姆先生," 警长坐在自己的扶手椅上,示意陌生人坐在桌子对面,"请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贝克汉姆先生早上到镇子里办事,在离镇子十几英里的地方,看见一辆马车远远停在树林边,却不见人,也未介意。到傍晚回家再路过那里时,见那辆马车还在,便起了疑心,上前察看,发现树林边三具尸体摞在一起。他吓坏了,没敢上前仔细看。在马车里蜷缩着这个男孩,问什么都不答,最后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硬拖出来,还在好心的贝克汉姆先生手上咬了一口。于是他带着男孩连夜赶回镇里的警局报警。

警长问清了命案发生地的确切方位,就站起来,与贝克汉姆先生握手,感谢他救了这孩子的命。"有件事很重要,贝克汉姆先生,“,警长郑重地看住贝克汉姆先生的眼睛,”那就是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个孩子的存在。凶手很可能不知道有这个孩子,否则他既然连女人都不放过,多半也不会留下这个孩子作证人。一旦凶手知道有个孩子还活着,他可能会回来找他,而我们却不知道他是谁。那这孩子就非常危险了。你明白吗?"

归心似箭的贝克汉姆先生点了点头,连夜赶着马车走了。

警长对助手汤姆说: "我呆会儿会写个条子给镇长,等天亮了,这孩子醒了, 你把他交给镇长。然后尽快到案发现场来找我。现在你先睡会儿吧。"警长打开休息室的门,刚要进去,又回转身对汤姆说:“对他温柔些。”

警长进了休息室,点亮蜡烛,坐在床边,在烛光中打量床上睡着的那个孩子。孩子大约四五岁年纪,虽然两颊消瘦,脸色灰暗,但皮肤白皙,眉清目秀。警长从旁边地上捡起一件脏兮兮的沾了血迹的白衬衫,看得出它做工考究。警长叹了口气,借着烛光给镇长写信。写完后,他就像一尊雕像一样坐在床边,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个孩子。

天刚蒙蒙亮,孩子和助手还在沉睡,警长独自出发了。一个多小时后到了案发地点,天己大亮。他在远离现场的地方就下了马,由远及近,仔仔细细地查看起现场。

现场有二辆马车的车辙印和马蹄印,一辆车的车辙间距较大,痕迹明显经过雨水冲刷,从布莱克威尔镇的方向进了案发现场,只进未出,是受害人的。另一辆的轮距较窄,未经雨水冲刷,痕迹鲜明,从布镇的方向进了案发现场,又沿原路折回,应该是贝克汉姆先生的。在马车的痕迹之外,又有几排零乱的单骑的马蹄印,全都经过雨水冲刷。应该就是凶手的了。

前天傍晚下了—场雨,好在时间不长,否则所有痕迹就都被冲毁了。相反,这场雨倒是提供了一个线索:案发时间应该在昨晚大雨之前,因为受害人的马车以及包括凶手在内的所有单骑的马蹄印都被雨水冲刷过,而前天傍晚后没再下过雨。

二匹马的蹄印从远离卜镇的方向以走路方式进入案发现场,并无人下马,然后又以走路方式向着布镇方向离开。然后这两匹马又溜达回来,其中一人下了马,上了被害人的大马车,然后两匹马一起快跑离开。马车里面和上面几乎所有包里面的物件都被翻出来了,除了地上的一只耳环和一些硬币,没有发现现金或珠宝首饰。毫无疑问,凶手的目的是劫财。

被害人的拉车的二匹马的缰绳从容地系在树上,附近躺着一张倒下的折叠椅,旁边地上放着一个皮水袋和一个黄铜水杯。这说明受害人一家并非被追赶或胁迫至此,而是在旅途中自行停下来休息。凶手应该是邂逅死者一家,离开后起意,返回杀人劫财。

女人双手紧握刀柄,明显系自杀。二个男人均系心脏中枪, 子弹来自正前方。背后无弹出口,射击距离应在二十米之外。凶手的马蹄印从远而近,就停在对面二十几米远的地方。只有一个人下马,下马后脚印并未停留,一直走到被害人尸体附近并绕行,上马车去翻东西,所以他下马应该在被害人倒地之后。所以凶手应该就是在十几米以外的马上开的枪。死者倒卧位置附近地上丢着一长一短二支枪。死者的手仍保持握枪姿势,食指弯曲,说明二人在中枪时手里都握着枪。但二只枪都一弹未发。

警长拄着那只散弹枪站起来,俯视眼前的凶案现场。二被害人当时均持枪,说明已有戒备。但凶手的马慢速走到这么近,被害人却一枪未放,说明被害人无法肯定凶手有无敌意,换句话说,凶手走近时并未持枪。

结论只剩下一个:凶手瞬间拔枪,二十多米之外准确命中对手心脏。对手虽然早已手握武器,但却毫无反应时间。这不是一般的屑小。这是冷血的专业杀手。

警长不禁想象有朝一日自己跟这两个枪手对决时的场景。他打了一个寒颤。

他再次在受害人身边蹲下去。这次,他发现了一个他刚才忽略了的细节:被害人弹孔周围衣服上的血迹被雨水浸泡后扩散的痕迹。警长一拍额头:血液流出后半小时就完全凝固了,再下雨就不会这样在衣物上稀释弥散了。所以死者中枪时间应该在下雨前半小时之内。

”我们或许会见面,朋友们!“ 史坦立警长在心里对着这二个未曾谋面的对手说道。

 

第四章 镇长

"他说话了吗?"

助手汤姆带着几个男人和一辆马车赶到案发现场。 警长示意汤姆走到一边儿,低声问道。这个孩子很可能是目击证人,他将是破案的关键。

汤姆摇了摇头。"洛克菲勒医生说他可能明天就开始说话,但也可能几个月甚至几年之后才会说话。“

警长沉默了。

在镇外的墓地里安葬了三个死者,警长马上赶去镇长的家。

杰克.安德森镇长的家在布镇外的坡顶,俯视着布镇和它周围郁郁葱葱的肥沃的西部大平原。三层的豪宅虽然虽然还不到"宫殿"的水准,但在这蛮荒的西部却已是颇为显眼。尖尖的深红色的屋顶在十英里之外都可看见。

和他们的这座稍有些张扬的大屋不相称,镇长夫妇却是一对谦和低调的夫妇。镇长太太妮可快人快语,热心如火,和她的女友们有说不完的话。而杰克则沉静少语,像一汪安静的湖水。杰克是头一批发现布镇附近的金矿的人之一。那时布镇还只是三两家开拓者的小木屋。杰克通过淘金积累了财富。随着闻风而至的淘金者越来越多,布镇渐渐繁荣起来。杰克知道,淘金客袋子里面的金子多了很不安全,会急切地想换成现金存入银行,兑换率低一些并不在乎。所以杰克开了布镇的第一家也是唯一的一家银行,以低价从淘金客手里收购黄金,然后以高得多的价格卖到大城市。这样一来,金矿里每一克找到的黄金,杰克都抽头三分之一。后来他又购买了大片牧场,有很多牛仔为他放养牛马。现在杰克自已什么都不用做,所有的生意都有人替他打理。

警长赶到杰克家时已经是夕阳西下。杰克打开门,看见警长的探寻的目光,轻轻地摇了摇头,二人都没说话。妮可眼圈红着迎出来,跟警长亲了一下脸颊,说:"他在楼上。" 警长跟着妮可上楼,妮可一边走一边轻声告诉警长,这孩子只在下午吃了一点沙拉。妮可走到一个门口,轻轻敲了下门,里面什么声音都没有。她轻轻打开门, 二人踩着厚厚的地毯,无声地走了进去。

宽敞的大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檀香,窗帘只拉开了一半;在屋子角落的阴影里,一个瘦小的男孩两手抱腿蜷缩在扶手椅里,目光呆滞,对进来的人視而不见。旁边桌子上放着一个萍果和一杯水, 一个陈旧的布娃娃寂聊地躺在桌子上。妮可在孩子旁边跪下去,轻轻地抚了一下他的头。孩子的恣势目光没有任何改变。妮可轻声细语地说:"孩子,警长来看你了,你想和他说话吗?"

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妮可擦了一下眼睛,站起来走到一边。

警长走上前去,单腿跪在孩子面前,用慈爱而又灰谐的目光打量了他几秒钟,然后用轻松的语气说:"嘿,小伙子,瞧我给你带来了什么?"说完他从背后一下子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木雕,一个颜色鲜亮的骑马的士兵。男孩的眼睛忽然闪了一下亮光。他伸手接过这个木雕,两手把玩了起来。警长和妮可都松了口气。这个玩具是警长收拾现场证物时在马車里发现的。

"他会好的,有一天。"

警长在门口向镇长夫妇告辞时,回头说道。

 

第五章 邂逅

"你叫什么名字呀?"镇长夫人妮可在早餐桌上温柔地问那个男孩。这是第三天的早晨,孩子仍然一言不发,但他的状态好了很多,今天早上妮可看见他自已一人在大房子里面转,探头到打开的房门里面,说明他已经恢复了对外界的好奇心。

"除非你告诉我,或者警长找出你的名字,我就叫你鲍比吧。他是我妹妹的儿子,跟你差不多大。"孩子听着,没有显著反应,但妮可肯定他听懂了。

杰克探头进来,"亲爱的,我去茜茜那里一趟,她酒吧侧门的台阶坏了很久了,我去给她修好。"

妮可嗯了一声。"回来吃午饭吗?"

"估计中午完不了。就在茜茜那里吃了。“

”好吧。别让锤子砸了手!“ 妮可调侃道。

妮可继续看着男孩子吃饭。等了片刻,听见杰克慢腾腾的马蹄声,忽然站起来冲到窗户前,打开窗子,冲着杰克的背影喊道:”等一下,杰克!“

杰克拴了马,进来问:”什么事,亲爱的?“

”你去套上马车,我带这孩子一块儿去。这两天在这个大空宅子里他跟我大眼瞪小眼,快闷死了。茜茜那里热闹,又有彼得那帮子孩子。他跟同龄的孩子们呆一呆,或许对他康复会有好处。我也正好和茜茜聊一聊。“

茜茜的酒吧在布镇主干道的边上,对面是贝蒂开的旅馆,是布镇的社交中心。镇里的常住居民,过往的旅客,还有辛苦了一天的淘金者,都常会在傍晚来这里喝一杯,交换一下镇里镇外最近的新闻。现在是上午,酒吧里面只稀稀拉拉坐着几个熟客。

杰克跟前台的茜茜打了个招呼,便从马车上卸下他的木工工具箱,到侧门外干起来。

茜茜在柜台里见到妮可,高兴得眉飞色舞,向里间喊了老公出来帮自己照看柜台,自己赶紧给妮可做她喜欢的咖啡。妮可看见茜茜的目光射向自己的身后,便介绍说这是鲍比,是自己妹妹的孩子。她要生老二了,老公生意忙脱不开身,就把老大寄放到自己这里一段时间。

茜茜把自己和妮可的咖啡和点心端到外面的桌子上,然后从柜台上玻璃罐里拿出两个大饼干塞到男孩子手里,去酒吧门口大喊:”彼得!彼得!“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子跑进来。”你带着鲍比出去玩一会儿,别跑远了!“ 彼得过来拉住男孩子的手,”来,咱们出去!“男孩子脚却不动,眼睛看住妮可。于是妮可说:”谢谢你彼得。你先自己出去玩儿吧。鲍比刚到这里,有些害羞。“彼得一溜烟跑出去了。男孩子爬上妮可边上的椅子坐下,妮可把他往怀里一揽,和茜茜聊起天儿来。

”快告诉我,关于镇外树林里面那桩谋杀案,你还知道什么内幕?“ 茜茜刚一坐下,立即压低声音,急切地问妮可。这几天来布镇街头巷尾茶前饭后都只议论这件事。警长镇长嘴紧得象只塞酒桶的木塞,镇上众人只好充分发挥各自的想像力,搞出了很多故事版本。现在见到了健谈的镇长太太, 茜茜眼里饥渴得放出光来。妮可的脸上露出得意,欲言,转头看了眼男孩, 却没接过这个话题。

男孩偎着妮可安静地坐了一会儿,终于闷了,于是下了椅子,小心翼翼地在妮可和茜茜周围探寻起来。几个顾客看见这样眉清目秀的一个男孩,纷纷冲他微笑。

妮可和茜茜正聊得开心,酒吧外面一双坚强有力的皮靴踏上了台阶,半截门被唰地推开。妮可背对着门,看见茜茜眼里一亮,不由得回头一看,眼里也是一亮。来客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身材健壮结实,衣着得体,腰挺得笔直,面色黑红,相貌英俊刚毅。进来后环顾四周,目光内敛但却刺人心腹。一个在座的顾客碰上这目光,下意识地低头回避。跟着他又进来一个,却是一副典型的恶棍模样,脸色腊黄,眼圈发黑,嘴角挂着嘲讽,目光凶狠挑衅,脸上一道新划的刀疤刚结了痂,拉着周围的皮肤变了形,更让他的模样令人憎恶。身形比前者高一头,消瘦,背微驼。

”总算可以喝一杯了!“瘦高个接着骂了个脏字。前面的牛仔微微皱了下眉,没吭声,从男孩子身边走过,走到最里面墙角的那张桌子,面对着门坐下。男孩子像是凝固了一样站在原地,瞪大眼睛恐惧地看住后面的刀疤脸。刀疤脸低头看见这个男孩的眼色,冲他凶狠地瞪了一下眼,用手粗鲁地摩擦了一下他的头,”没见过疤吗?这笨蛋孩子!“ 妮可刚才看见刀疤脸进屋,就怕把孩子吓着,但跑过去把孩子拽回来又太露形迹,犹豫了一下,刀疤脸已经从男孩身边走了过去。男孩子恐惧的凝视无疑恶化了刀疤脸的情绪,他走到柜台前,见柜台里没人,便”啪“地拍了一下柜台。柜台后面正蹲着干活的老公被吓了一大跳,"腾"地站起来。”两杯白兰地!“ 吉米恶恨恨地说。

刀疤脸走过去后,男孩却丝毫不动,还是呆立在那里。妮可走过去要拉孩子的手,忽然轻轻叫了一声。茜茜赶紧走过来,只见男孩子脚下一小汪黄色的液体 —— 他尿裤子了。茜茜一把把男孩抱起来,快步走进里间,妮可紧跟在后面。背后传来刀疤脸幸灾乐祸的大笑。

”都是我的错,不该带他到那么乱的地方去。显然他还太脆弱。“ 回家后妮可对杰克说。”希望他没有恶化。“

 

第六章 曙光

在镇长家里看完那个孩子,史坦立警长回到警局,立即开始检查死者的遗物。经验告诉他,案发头两天最重要,过了这两天,凶手往往回过神来,把作案时因慌乱而留下的痕迹打扫干净,还可能逃远了,能提供线索的人也可能离开了当地,各种线索都开始变“凉”,破案的机会就大为减小。所以虽然已有四十八个小时没休息,警长还是在午夜前后把所有遗物检查了一遍。幸运的是孩子的母亲有写日记的习惯,警长从几本日记中获得了很多线索,包括这个孩子的名字叫托比.韦伯。

第二天一早,警长和助手汤姆就开始四处寻访。重点找那些经常在案发那条路上行走的人,看谁在案发的那天走在那条路上,看见或听到了什么。寻访了二天,没有任何收获。布镇因为金矿的缘故,淘金客来来往往,总是有很多陌生人,不像是一般的安静的小镇,来个陌生人全镇都知道了。而那个凶案的唯一幸存者,四五岁的男孩托比,至今不说话。警长眼看这个案子慢慢凉下去,心里不免有些着急。

下午路过贝蒂的旅馆,警长忽然心里一动。

正在无聊呆坐的贝蒂一看见史坦立警长,眼晴就亮起来。见蒂三十多岁了,性格开朗热情,颇有些风韵。她老公当年和她建起布镇这唯一的一家旅店,一起经营了十来年。一直没有孩子。后来老公跟一个女房客跑了,从此贝蒂便自己一人打理,生活倒也平静。和她一样,史坦立警长也是个单身。听说他有过一个妻子和一个四五岁的儿子,后来一起生病死了。从此以后他就未曾再娶。警长为人温文尔雅,做事周到细致,待人诚恳宽厚,在布镇人缘很好,不论是守法公民还是惹事牛仔都买他的账。贝蒂钟情于警长,这在布镇尽人皆知,但似乎没有得到警长的回应。

二人闲聊几句,警长把贝蒂带到里屋,低声问:”还记得周二的中午前后下了场大雨吗?“

贝蒂想了想,嗯了一声。

”大雨过后,有没有人来你这住店?“

贝蒂想了想,眼睛一亮:”是!有两个陌生的牛仔,那天下午来的,浑身都湿透了。那哥哥还算体面,也尊重人,和我有时还聊了几句;可他弟弟太粗鲁了。那眼神!脸上有条刀疤,太凶了,我都不敢和他对视。”

“他们现在还在吗?”

“还在。他们每天都出去,时早时晚的,但都要到很晚才回来。”

看到警长询问时严肃的态度,贝蒂脱口问道:“不会是跟那天的谋杀案有关吧?”

虽然警长未置可否,贝蒂似乎还是明白了什么:“我就觉得他们两个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开了这么多年旅店,看人很准的!当年她一来我就知道她不是个正经人,真应该马上就把她赶走!”贝蒂后两句转到了当初拐走她老公的女房客身上。这个比自己老却拐走了自己老公的女房客是贝蒂心中永远的痛。

警长伸手轻轻按在贝蒂的后背上,“那我能去看看他们的房间吗?”

“当然可以!我去外面门廊上坐着,看见他们回来了就告诉你。”

两个牛仔的房间出乎警长的意外,不像一般牛仔那样脏乱。地上干干净净,靠窗那张床铺得整整齐齐,靠门那张床的毯子则乱团着。柜子里面上面的一栏上几件衣物码放得较为整齐,干干净净,衬衫的质地颇好,淡淡散发出男士香水的气味。下面一栏上的几件衣物则乱堆在一起,大多旧且脏。窗下的地上摆着两个牛仔常用的搭在马鞍后面马屁股上的挎包,墙角立着一支散弹枪和一支温彻斯特连发步枪。桌子上摊开一张地图,在金矿的位置上作了标记。

警长跪到地上看床底下。床下躺着一个空的黄色软皮袋,不是骑马人用的,因为它只有一对提手,不容易固定在马鞍或马背上。皮袋材料上乘,做工精美,一侧绣着字母“O. W.”。 警长见过这个皮袋。在被害人的遗物之中有个一模一样的皮袋。被害男人的名字是奥马.韦伯(Omar Webb),袋子上绣的正是他姓名的缩写。

警长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他没告诉贝蒂他发现了什么,贝蒂也没问。他让贝蒂留心这两人,如果他们要退房,尽可能提前通知自己,并看看能不能找出他们离开后要去哪儿。

此后一连几天,警长和助手们生怕这两人离开布镇,更加起早贪黑地寻找目击证人。其间警长在茜茜的酒馆里观察过这两个房客。吉米目光凶狠锋利,动作轻佻、迅捷而准确,几乎可以想象出他出枪时的英姿。他哥哥马丁的举止则彬彬有礼,外柔内刚,蓄而不发。两人明显不差钱,每天晚上都要来喝酒,每次都坐酒馆最里面墙角的那张桌子,这样两人背靠墙壁,前门进出的人和酒馆里面所有的状况都一目了然,而桌子附近就是后门。有几次他们进来时已经有客人坐在这个桌子上,但吉米眼睛一瞪,客人就手忙脚乱地挪到别的桌子上了。一来二去,就没人再坐这张桌子了。

警长的直觉告诉他,这兄弟两个就是他要找的人。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警长和助手们拼命寻找目击证人而不得,而目击证人却自己找上门来了。

案发当天,古斯曼先生驾着马车出镇给人家送货,路上隐隐听见前面响了两枪。他赶紧勒住马,心里犯嘀咕,不知道该继续往前赶路还是折回去。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的西部,半路打劫的事情是家常便饭,所以几乎人人赶路时都会带支枪。古斯曼先生听了一会儿,前方再没啥动静。抬头看了看天,看样子要下雨,就把马车赶到路边,给货物蒙上帆布,也借机躲一躲,看看风声。果然,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大雨。紧接着,有两匹马从枪响的方向朝布镇疾奔而去。大概是因为雨大的缘故,两个骑手只顾赶路,没有注意到路边的马车,但古斯曼先生却清楚地看见那高个子骑手脸上缠着的渗血的布。盖上货物后,古斯曼先生继续赶路,同样是因为大雨的关系,路过案发现场时他没注意到被害人远离大路的马车。等他几天后回到布镇,听说了那天的凶杀案,估计凶手就是自己看见的那二个骑手,于是立刻来找警长。

古曼先生说从枪响到看到这两个骑手,也就十到二十分钟的时间。这就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警长勘查现场时做出的推论。当时他从死者血迹被雨水弥散的现象,推断出案发时间应在大雨前半小时。

古斯曼一路上没有碰见任何其他的两个同行的骑手。这条路从布镇一直到案发现场,然后再往下二十多英里都没有岔路。警长勘查现场时肯定凶手是向着布镇方向与古斯曼先生相向而行,而古斯曼先生看见的这两人正好是在案发二十分钟后向布镇进发。所有的事实放到一块儿就知道,古斯曼先生看见的那两个骑手,就是进出案发现场的凶手。

古斯曼先生古道热肠,愿意帮助破案,于是警长安排他在茜茜的酒馆里坐着,自己在附近小巷子里的阴影里等着。到了晚上八九点钟,警长远远看见马丁和吉米进了酒馆。过了十几分钟,古斯曼先生出了酒馆,回头看了看,慢慢腾腾地朝警长的方向走来。

“没错,那两个人就是我那天看见的。”

到抓人的时候了。

 

第七章 较量

史坦立警长去跟镇长杰克借他的银行卫队。杰克开的银行里面总是存着大量从淘金客手里收上来的黄金,还有用来收购黄金的现钞,所以方圆几百英里就这家金矿边上的银行最肥。梦想发财的匪徒恶棍们往往都去打它的注意。所以镇长为银行专门组建了一支十多人的卫队,由自己兢兢业业的侄子麦修统领。十几年来,从明火执仗到半夜爆破,麦修这支卫队颇经过几番阵仗,个个都是枪法过得去见过世面的主儿。警长知道吉米的利害,马丁虽然深藏不露,但从他的钢铁一般的自信和恶魔吉米对他的无条件的服从和敬畏来看,说不定比吉米还要硬。所以光凭自己和几个助手无法对那兄弟俩下手。

杰克听警长介绍完他手里的证据,又特别询问了证人的情况,最后表示赞同逮捕马丁和吉米。他会从自己银行卫队里抽出出六个硬手,同时在从自己的牛仔里面再挑十几个枪法过得去的。对这个安排警长很满意。计划已毕,警长特别嘱咐,要对证人古斯曼先生的身份保密,直到开庭审判的那一天,以防止对手杀人灭口。

事不宜迟,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警长带去的二十来个抢手就悄悄把贝蒂的旅馆围了起来,连周围房顶上都布置了人。贝蒂早就出来了,另一个无关的房客也被警长悄悄带了出来。安排妥当后,警长去敲那两兄弟的门。里面吉米没好气地应了一声,警长隔门说:“我是史坦利警长。我要逮捕你们。外面有二十个抢手已经把这个旅馆围了起来。我给你们十分钟时间出来投降,否则我们会一路开着枪杀进来,不留一个活口。”

说完警长退了出去,站在在旅馆门口的大街当中等着。其余枪手都隐蔽在障碍物后面,长短枪口对准旅店门窗,如临大敌。

五六分钟过去了。旅馆里面没有任何动静。警长看见窗帘微微动了一下,想必是里面的人在观察外面的状况。又过了一会儿,警长看了看怀表,十分钟到了。刚要下令冲进去,旅馆前门打开了,兄弟俩空着手出来投降了。

把兄弟俩关进警局的铁笼,警长立刻给巡回法官发去了电报。他早就注意到吉米手上戴着一枚精美的钻石金戒指,所以一拍完电报,他就把这枚戒指拿去给镇里唯一的金匠看。金匠一眼就认出,这是被害人韦伯太太请他做的送给自己丈夫的生日礼物。戒指内环上印着“爱你的简”。简就是韦伯太太的名。

第二天收到了法官的回电。他的近期行程不包括布镇这条线,所以要一个月后才能赶到。

警长只好耐心等待。

兄弟俩归案的消息在布镇传开,一时茜茜酒馆的生意比往常翻了一翻,镇里的常住居民和往来过客纷纷到这里来打听和交换消息。第一,是这是全镇唯一的社交中心和消息集散地,第二,茜茜是镇长太太的好友,从她那里往往能听到第一手的消息。

警长关照助手们要随时看紧了囚犯,不要出任何意外,同时不要短了他们日用饮食的供给。警长对任何在他责任之下的囚犯都人道,就算是罪大恶极的死囚也不例外。他在检查马丁的私人物品时发现了几枚内战时北军颁发的勋章,包括一枚荣誉勋章,才知道马丁原来是个军官,在内战里屡立战功。不知为什么如今沦落成为杀人犯,很是为他惋惜。

马丁问警长可不可以代他给自己的舅舅发个电报,让他给送几本书来。警长答应了。马丁手写的电文警长仔细看过,寥寥几字,确实是要书,就让助手给发了。不久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头来探望马丁,给马丁带来了他电报里要求的书籍。警长仔细检查了,没有什么异样,就没有拦着。以后那老头经常来探望,有时带书,有时带些食品烟草,警长和助手们也没为难他。

转眼一个月就要过去了,布镇一直在热议的这段新闻,因为警局门外当街立起来的绞刑架,再次迅速升温。那时法律远不如现在那么健全,嫌疑人有那么多权力,有无罪假设,有律师辩护,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等等。那时就凭法官一句话。西部系化外之地,法官的权威和随意性就更大。即将到来的怀特法官在西部小有名气,以嫉恶如仇、量刑颇重著称,以此案罪行之恶劣,他的裁决必然是绞刑。布镇的老百姓痛恨这起灭门惨案的凶手,于是在开庭的前几天,自发地在警局外面立起了绞刑架。这也是布镇居民们给巡回法官传送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民意:“我们要他们两个被吊死!”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马丁一直是泰然自若,舅舅送书来后,便整天安心读书,似乎是在医院里养病,对警长和其他警员也没有敌意。而吉米则像头困兽,在笼中不停来回走动,发狠骂娘,很少有安静的时候。开庭的日子快到了,窗外人声鼎沸,立起了绞架,马丁仍然安心读书,似乎窗外的喧哗与己无关。但这还不是最让警长和助手们称奇的。最让他们奇怪的是,吉米这几天居然也不再骂娘了,反而站起来两手握着铁栏,饶有兴致地看着窗外,口里吹起了口哨,仿佛自由的日子就要来临了。警长从警二十多年,这种怪事还第一次见到。他拼命想像这只快乐鸟站在绞架下面的场景,不知到时候他是不是还会继续吹口哨。

怀特法官开庭前一天到了布镇。当天天黑以后,警长秘密访问了目击证人古斯曼先生的家。他夫妇没有孩子,开一个杂货铺,就住在铺子后面。警长再次和他过了一遍法官可能会问的问题,古斯曼先生对答如流,警长很是满意。 “你明天最好在七点半之前赶到市政厅”,警长嘱咐道。八点开庭。

“没问题。我七点之前准到。”

第二天早上七点刚过,警长带着十多个枪手,把带着手铐脚镣的马丁和吉米押解到市政厅,安排他们在为被告准备的椅子上坐好。把枪手们在厅里厅外安排到位后,警长出来转了一圈,没看见古斯曼先生。他也没着急。古斯曼先生的家离镇中心骑马只有二十分钟。

七点半是昨晚和古斯曼先生约好的时间。他还是没有露面。警长心里升起一丝不安。心里转了一下:第一,杀手兄弟俱都收监在押;第二,他们没有其他同伙;第三,证人身份只有自己、自己最信任的老成持重的助手汤姆和镇长三人知道。绝对不会有问题。

差五分八点,警长坐不住了。他让汤姆立即快马赶去古斯曼先生的家,把他接到庭审现场。

八点过几分,怀特法官到场,宣布开庭。此时观众席上已经坐满了人,门里门外和靠墙还站了很多人。镇长杰克和太太妮可坐在头一排。警长在介绍案情的过程中有些心不在焉。该介绍的都介绍完了,该盘问的都盘问完了,两个被告自然否认作案,那绣有被害人姓名缩写的皮袋和金戒指自然是路上捡的。法官知道犯人的解释很牵强,但光凭这两个证据实在无法定罪,而警长又迟迟不传唤关键证人,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最后法官就自己问道:“你的证人呢?”警长瞄了一眼墙上的大钟,八点半。汤姆应该到了。果然,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外面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让开,让开!”汤姆排开听众,跑到警长身边,气喘吁吁地跟他小声说了一句话。

后面的观众看到,警长的身子忽然凝固了。

“怎么?”怀特法官看着警长,他真有点儿不耐烦了。

警长顿了一顿,用嘶哑的声音回答:“我遗憾地说,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的证人无法出席了。他...他昨晚去世了。”

吉米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市政厅里马一下子炸开了锅。

法官冷眼看了警长一会儿,又瞄了一眼两个被告,然后用木槌狠狠敲了几下桌子:“肃静,肃静!”

众人的私语声小了些,但仍然停不下来。

“本案证据不足,两个被告当庭释放!”

大厅里忽然静了下来。

警长呆立着,目送着着法官退席,脑子里飞快地转,想哪个环节出了纰漏。忽然,他回头看住坐在前排的镇长。知道证人身份的人只有自己、汤姆和镇长三人。

镇长看见警长的目光,立刻回头看太太妮可。妮可看看丈夫,又看看警长,忽然明白了这目光后面的问题,脸色刷地变得惨白。

“嘿,警长!”吉米高声地叫道。“放开我们!”

警长打开他们的手铐脚镣,二人大踏步地朝外走去,看众惶恐地让出一条宽宽的通道。不一时,外面响起一阵欢呼,夹杂着好几支手枪朝天射击的声音。警长跑出去一看,大街上十几个跨枪的牛仔正众星捧月般地围着马丁和吉米寒暄。有人牵过他们的坐骑,二人从鞍上摘下挂枪的腰带扣好,飞身上马,十多匹快马像一阵疾风般出了镇,身后扬起一片漫天的灰尘。

 

 

第八章 折戟

古斯曼先生和太太都是在睡梦中被人割断了喉咙。凶手用刀翘起厨房的窗户进的屋。邻居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他们夫妇生前都是热心肠的好人,镇上有近百人参加了他的葬礼。史坦利警长眼圈都红了,过来向死者的亲属道歉,说自己失职了。古斯曼先生的姐姐把手放到警长的手臂上说:“别太自责,史坦利先生。他和你一样,都作了该做的事情,他不会后悔的,你也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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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就是这对兄弟杀手在本书开头碰到的那个牛仔,他太太艾玛是镇长杰克的太太妮可的表妹。妮可在大城市里遇到杰克,跟他到了布镇结婚,而艾玛就是在二人的婚礼上见到的大卫,两人一见钟情。杰克生性沉静少语,但一旦开口必定有内容,往往引领餐桌上的话题;而大卫则热情开朗,有反应极快的幽默,笑声富有感染力。只要有这两个人,聚会就肯定不会冷场。

凶案发生几周后的礼拜日,从教堂出来后,杰克夫妇请大卫夫妇来家里做客,艾玛第一次见到了那个那个凶案的幸存者,四五岁的男孩托比。虽然托比的身份要保密,但这对于大卫夫妇是没有必要的。艾玛拉着皮肤白皙,眉清目秀,金色短发,淡蓝色眼睛的托比,母性大发,百般怜爱;而托比就好像和艾玛是前世的母子一样,第一次见面,却没有任何拘束。艾玛把他揽到怀里,他便自然地把头偎在她脸上,虽然不说话,但一双清澈的眼睛里面透出愉悦和安全,让杰克和妮可暗暗称奇。大卫的小儿子安迪四岁半,是个小话痨,童声咿呀说个不停,托比则成了他最忠实的听众,所以不一会儿两人就成了好朋友。安迪的姐姐艾瑞卡虽然只有七岁,但却继承了艾玛的母性,一见托比,就立即把他纳入到自己翅膀下面,自封为安迪和托比两人的保护伞和导师。到大卫一家告别的时候,托比拉着艾玛的手,眼睛看看安迪看看艾瑞卡,实在是依依不舍。

“你猜怎么着,艾玛,”妮可在门口叫住表妹,“你要是不觉得麻烦,就让托比跟你过几天吧。我这儿没有孩子,托比整天跟我大眼瞪小眼,闷也闷死了。你看他跟安迪和艾瑞卡玩得多高兴,说不定再玩儿几天,他就会...会...”妮可从来不在托比面前提到他一直不肯说话这个问题。

艾玛天使般的脸庞在月光下一下子亮了起来:“真的?”

妮可笑着点头。

艾玛转身看大卫,大卫也笑着点头。“太好啦!”艾玛一把把托比抱起来,目光水平对视,“宝贝儿,你去跟大卫、艾玛、艾瑞卡和安迪呆几天好不好?”托比使劲点头,然后抱住艾玛的脖子。

这样可人的孩子,谁不喜欢?

妮可笑着说:“宝贝儿,别急,今晚你再在这儿住一夜,我收拾好你的东西,明天一早就送你去安迪那里,好吗?”

结果,“住几天”后来变成了“住很久”,托比从此就变成了大卫家的老三。不论是托比自己、大卫家人还是外人,似乎谁都觉得,托比从来就是大卫家的孩子。

然而托比还是一直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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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前一轮较量里面史坦利警长被对手彻底击败,但他没有放弃,相反他对此案跟得更紧了。如果从警二十年的经历教会了他一件事,那就是持之以恒,因为聪明的罪犯总会栽在低级愚蠢的错误上。上帝总会让他们油蒙了心。

自当庭释放后,马丁吉米一伙人就再没回过贝蒂的旅店。当助手汤姆告诉警长,那伙人现在住在离镇里只有二英里的老比尔的农场里时,警长先是意外,然后立刻很担心。比尔是一个倔强正派的老头,老伴儿去世了,女儿嫁到大城市去了,自已一人住。他绝不会跟马丁吉米这群人为伍。现在这群杀人魔王就住在他家,而他自已却好久没露面了。警长心里有一种不详之感。

他带上汤姆和另一个助手,要去比尔的农场一探究竟。

到了离农场一英里处的一个坡顶,可以远远俯瞰比尔的农场。警长告诉二个助手:"等在这儿。一个小时后我不出来,你们就去找镇长。"说完,警长单独向比尔的农场走去。

离比尔的房子还有一百多米,前门开了,马丁迎了出来,后面跟着二个牛仔。

"比尔在哪儿?我要跟他说话。"警长单刀直入。

"噢,比尔。他离开了。"

"他去哪儿了?"

"我怎么知道。"

"那你们为什么在这儿?"

"他把农场卖给我了。"

警长想:“这不可能!”比尔的女儿一直要他搬去城里和她住在一块儿,因为他年纪大了,眼睛腿脚都不好使了,但他就是不肯,总说要死在自己的农场里。警长明白,比尔现在多半已经埋在什么地方了。

"你有转手的契约吗?"

其实那时候没有房产证,转手也不需要契约。美国西部广袤的大地上人烟稀少,开拓者随便挑块地开荒种地,没人来跟你收钱,也没人给你发房产证。

“没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比尔拿了钱就走了。”

警长沉吟了一下。对手仍然没有破绽。“我可以看看里面吗?”

“不行。”马丁的回答礼貌而坚定。

“好。”在对手钢铁一样的防线面前,警长心里压抑了这么长时间的沮丧、耻辱和憎恶忽然爆发了。“既然你没有契约,我怀疑你以非法手段获取了这个农场。我给你和你的这些朋友们三天时间离开这个农场,并从布莱德维尔镇永久消失。三天后我在本镇任何地界再看见你们,就将会有一场血雨腥风。”

马丁的反应完全出乎警长的意料:“好,遵命,警长,我们正要离开呢。我后悔买了这个农场。你要是下次见到老比尔,告诉他我要我的钱。”

警长惊讶之余,无话可说,转身离开了。

马丁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警长完全没了主意。等三天之后看看会发生什么,再作决定吧。

过了两天,警长和助手汤姆在镇边上撞上一起打劫,一个淘金客捂着流血的肩膀迎着警长的马跑过来:“他抢了我的金子!”警长顺那人手指方向一看,很远处一片灰尘后隐约看见一匹马在跑。警长也未多想,和汤姆拍马去追。二人的马快,对方的也快,狂追了好一阵,警长的马已经很疲劳,身上脖子上汗都出来了,距离终于缩短了。前面的骑手已经知道有人在追他,不时回头看,给马来上几鞭,双方距离就再也无法缩短,一直处在在手枪射程之外。汤姆此时已经被甩下了好长一截,警长心里焦躁起来。夕阳从前面斜照过来,有些晃眼,布镇的房屋早已消失在远处的地平线后面。路弯进一片树林,光线一下子暗了下来,警长当机立断,决定停止追击。但他还没来得及把马停下来,“啪”的一声,是步枪的声音,警长的马头一甩,血雾喷了出来。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坐骑在高速奔跑的状态下来了个前滚翻,警长飞了出去。他本能地抱头蜷身,但还是摔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警长醒了过来。自己的头侧面一跳一跳地疼。他努力睁开眼,发现汤姆正跪在自己边上给自己的头包扎。看来自己没晕过去多久。力气很快回来了,警长动了动身体,没有骨折的地方。正好汤姆包扎完毕,警长便站了起来,吃惊地发现马丁一身牛仔皮装,鼓鼓的肌肉撑起笔直的身板,潇洒地站在四十米以外。他斜后方几步,吉米单手举着一只温切斯特连发步枪,枪管朝天,枪把拄在腰间的皮带上。两人身后站着十几个牛仔,各持长短枪。众人都一声不吭。

自己的坐骑头部中弹,死在几步之外。

见警长站了起来,马丁回身一指一匹马上挂的水袋,一个牛仔跑过去摘下来,给马丁扔了过来。马丁接住水袋,朝警长走过来。警长身边的汤姆不自觉地退了一步。马丁把水袋递给警长,警长一声不吭地接过来,喝了几大口,然后倒些在手上,洗了把粘满灰土和血迹的脸,然后把水袋还给马丁。马丁转身把水袋扔还给那个牛仔,走回三十十几米开外,转身面对警长站定,右手悬在手枪之上,摆出了牛仔拔枪决斗前的准备姿势。身后的牛仔们赶紧向两侧分开。

警长掏出手绢擦干脸。夕阳把树林染成金黄,一阵松风拂过,刚擦干的脸上凉飕飕的。警长深吸了一口清凉的空气,顿时感觉神清气爽。他收好手绢,拇指向后一指汤姆:“让他走。他还是个孩子。”

马丁说:“行。”

见身后毫无动静,警长转身推了呆立的汤姆一把:“走吧,孩子,骑马回家吧。”

汤姆跌跌撞撞地上了马往回走。背后的危险渐渐远去,但临阵脱逃、背叛像父亲一样的警长的自责却越来越强。他不停对自己说:“汤姆,回去,去和警长死在一起!”但就是没有这个勇气。最后,他从马上跌落下来,跪在地上,双手扯着自己的头发,放声大哭起来。

“啪”。身后远远地响了一枪。不久,一阵急骤的马蹄声渐渐远去。荒草连天的大平原恢复了寂静。

汤姆跌跌撞撞地回到现场。苍茫的暮色里,史坦立警长仰面倒在他刚才站的地方,眼睛无神地望着天。他右手握着枪套里的手枪,还没来得及拔出来,左胸心脏部位有一个弹孔。

 

第九章 交锋

汤姆带回了史坦利警长的尸体。消息传开,几十个布镇的青壮年连夜拿着枪举着火把来到镇长杰克的家门前,叫嚷着要去为警长报仇。但杰克没有同意。第一,马丁吉米一伙谋划多日,此时必定正严阵以待,拿这些乌合之众去跟那些专业杀手火并,明明就是去送死。纵然是把银行卫队用上,也没有胜算。第二,警长死于一场公平的决斗,按西部当时的规矩,决斗中杀死对手是不受惩罚的。所以自己也出师无名。

听了杰克的劝阻,人群虽然失望,但大部散去,只有几个年轻人气不过,飞马朝比尔的农场冲去,杰克没能拦住。

再没人也没见过这几个年轻人。他们全都人间蒸发了。

布镇的勇气和尊严被彻底击溃了。众人陷入了恐惧之中。

让事情更糟的是,自从警长殉职的那天晚上,马丁就消失了。马丁通常和吉米成双出入,他一派军官作风,对人彬彬有礼;吉米对马丁言听计从,所以通常也不会太造次。现在没了马丁的约束,吉米就像是出了笼子的野兽,带着那帮都不是善茬儿的牛仔在布镇耀武扬威,欺行霸市,众人都敢怒不敢言。淘金客的劳动获得经常被抢,人心惶惶,最后大家陆续开始给吉米交保护费,交了反倒可以保证自己不会血本无归甚至人财两空。这样一来,吉米这个黑帮有了稳定的收入,便在布镇扎下了根。

布镇又一次空巷去参加葬礼。大家情绪都很低落。旅店老板贝蒂在致悼词时泣不成声,大家都很可怜她。她的命真苦。当初老公抛弃了她,十多年后又再次失去了自己爱慕的男人。她还能再次鼓起生活的希望和勇气吗?

布镇有了这个横行霸道的的黑帮,镇长杰克的压力最大。一方面,他很担心自己的银行成为黑帮关注的对象。这段时间里,他的侄子银行卫队长麦修格外小心,银行内外的卫兵个个荷枪实弹,如临大敌。好在银行十几年里经过数次加固,现在已经修得像铜墙铁壁。内墙由大块花岗岩砌成,彼此之间由铁钉钩住,再以水泥加固,炸药都不怕;唯一的个入口除了普通的双开木门外,还有一扇从上落下的重达两百公斤的闸门,由厚橡木制成,外包厚铁皮加固,子弹打不透,炸药炸不坏。白天营业时间里闸门由铰链升起,关门时由内部驻守的值班卫兵放下,整个银行就滴水不入了。遇到紧急情况,闸门不需要由铰链慢慢放下,只要一拉门边上的紧急手柄,闸门就会轰然落进槽里。吉米那帮人大概是忌惮银行防卫的严密和杰克的这支训练有素的银行卫队,还有十几个给他照看牲口的带枪的牛仔,一时也不敢欺负到杰克的头上来。

除了对银行安全的担心,作为一镇之长,杰克能感觉到镇上百姓对他投来的企盼的甚至是失望的眼光。杰克知道,要恢复布镇的平安,第一步是要找个能干的警长,扩充他手下的队伍,然后,或者在执法过程中消灭吉米的黑帮,或者造成高压态势,将他们挤出布镇和金矿地区。所以史坦利警长殉职不久,杰克就给各地的警察局发去电报,高薪招聘警长的空缺。

先后来过几任警长,但每次刚刚上任,就被吉米的黑帮吓跑。只有一个警长敢跟吉米拔枪。他虽然抢先拔枪,却被吉米后发先至,在十几米外一枪把手枪打飞。没有一个警长在布镇呆过三天以上。再到后来,布镇的状况已经是名声在外,再没人敢来应聘警长这个差事了。

有一次吉米在大街上碰到杰克,对他喊道:“安德森先生,听说你找不到人来填警长这个空缺,你看我怎么样?”

其实吉米所说的并不完全荒唐。他现在俨然已经是布镇的地下警长了。

∞                               ∞                           ∞                             ∞                          ∞

大卫艾玛的家离布镇十五六英里,平常没事不去镇里,所以对镇里的状况没有一个真切的了解。这天,夫妻两个去镇里,大卫去买些东西,艾玛去酒馆看看好友茜茜。艾玛一进酒馆,就感到一双火辣辣的眼睛盯在自己身上。艾玛是布镇最漂亮的女人,平时走到哪里都会被周围的人盯着看,所以也不以为意,径直朝茜茜的柜台走去。刚走了几步,小臂被人从后面一把抓住。艾玛回头一看,一张消瘦的刀疤脸上,一双贪婪的眼睛正放肆地打量着自己的身体。

“美人儿,你叫什么名字呀?”

刀疤脸没见过自己,但艾玛早就听说了吉米这个臭名昭著的黑帮头目,这个杀害托比一家、古斯曼先生夫妇和史坦利警长的的凶手。

艾玛高贵的脸庞沉了下来。“放开我!”她试图抽回自己的手,但吉米不放。他本想一把把艾玛扯过来搂住她的腰,但艾玛天使般高贵的气质和凛然的正气让他不自觉地自惭形秽,没有进一步非礼。

吉米嘴里不清不楚地调戏着艾玛,旁边几个跟班的牛仔围在一旁起哄,艾玛挣了几次却挣不开。

茜茜不知该干什么,慌忙跑出酒馆,四处乱看,正看见大卫从远处信马走来。茜茜于是跑着迎上去:“艾玛...” 她在慌忙之中口吃了。

大卫看见茜茜慌张跑来,又听见她说艾玛的名字,便不再理她,马刺在坐骑肚子上一磕,坐骑骤然加速,几个飞跃便到了酒馆门口。大卫飞身下马,也不管坐骑,一跃上了台阶,大步推门进了酒馆,正看见吉米背对着自己,拉着艾玛的手臂。

“放开她!”大卫一个箭步到了吉米身后,手搭上了吉米的肩膀。

吉米听见身后门响和脚步声,接着艾玛的眼睛向自己身后看,便知有人来,却不回头,耳中听音,便知来人的动向。待来人手刚一搭上自己的肩膀,忽然松开艾玛,回身一拳。大卫早知会有这一下,已有准备,但吉米这一拳快如闪电,还是没有完全躲开,嘴角上挨了一下,退了几步,撞在桌子上才停下来。

艾玛轻叫一声,绕开吉米,跑到大卫面前,伸出手绢去擦丈夫的嘴。

大卫右手在妻子肩膀上握了一下以示安慰,左手接过手绢,在嘴角按了一下,一看,有点血。

吉米一拳中的,才认出打中的人就是当初自己和马丁在来布镇的路上碰到的那个牛仔。当时哥俩打算到布镇的金矿上干一票大买卖,但身上的钱不多,就准备路上搞些钱,好能在布镇从长计议。见大卫的木屋孤零零地矗立在广袤的大平原上,觉得是个下手的好地方。但大卫举手投足透出的自信和放松令他们哥俩怀疑这是个硬手,最后没敢轻举妄动。现在发现自己打中的就是这个硬手,不禁心里一凛。大卫躲闪之快也证明了他的厉害。换了别人,这一拳早把他打飞出去了。

于是吉米的手在枪套上不经意地一拂,便把搭扣打开了。几个跟班牛仔见老大摆出如此架势,也都做好了群殴和对射的准备。

谁知大卫把手绢还给艾玛,一言不发,竟转身朝门口走去。吉米紧绷的身体一下子放松下来:原来是个孬种!早知如此,当初就该下手,这个仙女般的美人儿不早就归自己了?

吉米刚要口出嘲讽,大卫在门口停了下来,回头用平静的语气对吉米说:“我在街上等你。”

原来大卫要和他决斗。

吉米的笑凝固在脸上。只片刻,便换上了一层令人胆寒的杀气。死在自己面前的对?

狮子羔羊2019-02-20 1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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