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学城
- [pet]
首先感谢众多的xdjm 热情参与讨论。大家谈了很多,都是肺腑之言。我再谈下面几点,并且作为保留意见不再回帖了。谢谢理解。
平心静气地说(不针对任何人):
1. 血腥照片分明为凶手所拍,再发到网上传播,狰狞丑恶、令人发指。我们不应该被其利用、助其威风、助其达到目的。
2. 此故事文字帖已经叙述得很清楚,非要再加上血腥照片绝对没有必要。Enjoy观赏发送此系列照片、一次二次三次四次发的人,是追求一种特别trill的虐待狂,不应该得到鼓励和表彰。
3. 同一ID发的此故事的文字帖仍然在坛里享有一席之地,没有被删,说明胡班是对贴不对人。
4. 早些时候福娃的血淋照片贴就未被制止,因为她的诚恳一目了然;同样,昨晚血腥贴的非诚恳也是一目了然。本坛读者不傻。
5. 纵然是在民主国家,《文学城》总坛规则也明确指出要文明上贴。万事有度,良药和毒药的区别不就是量/度的区别吗?!进一步说,讲民主不等于取销正义,非正义的东西应该抵制。
6. 本讨论的起始是针对昨晚血腥贴的,仅此而已。后来讨论的涉及面太大了,简单的东西变复杂了。如果我们重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重新 focus on 血腥贴,其实本坛内部哪有严重问题呢?宠坛大家庭是团结关爱的,从地球的各个角落走到一起来也是缘分,多多珍惜吧。
支持一下.这些贴我都不敢看的. 看了心里会难过很久.
顺便在这里谢谢加菲MAOMAOCHIU二位的解释。
我想美国的法律应该很健全了,包括动物保护法(我不太懂的),但是如果
如果真是恶意贴血腥贴,那我唾弃那个人! fuwa的各个贴,发自肺腑
各种方式都要吧. 法律可以做后盾,正面教育做引导,血腥事实震撼人心
但他们被逮住了,就坐牢了;中国的,你逮都没法逮,因为没有反孽待动物法
但论坛是公众场所所言所行还是需要兼顾论坛的主旨和大多数人的感受的
是啊,都是好心,都要办好事,方式方法可能不同,那就求大同,存小异吧
但论坛是公众场所所言所行还是需要兼顾论坛的主旨和大多数人的感受的
强烈支持你对立法的看法!没有群众基础的法律形同虚设
丸子妈,立法是第一步,立了才可能去执;如果连法都没有,那还执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