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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论非暴力
人作为动物是残暴的,而作为精神存在是非暴力的,他一旦在精神上觉醒就不能够再使用暴力。
非暴力是一个勇者的品质,怯懦与非暴力如水火不相容。
人的行为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一件好的行为是应该引起赞许的,而一件不好的行为就应该受到谴责,而做出此种行为的人,不管他是好是坏,总是因为他的行为的好坏而受到尊敬或怜恤。“恶其罪而非恶其人”虽然是一个很容易被理解的观念,却很少有人做到,这也就是为什么怨恨的毒汁遍布世界的原因。
生活中要完全避开非暴力是不可能的。那么,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一个人要把界限划在那里呢?这界限不可能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食肉对我来说是一种罪。但对另一个有食肉习惯的人来说却没有什么错处,仅仅是为了模仿我而放弃这一习惯就将是一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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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是一个含义广泛的原理。我们都是生活在互相残杀的火焰中的无助的凡人。俗语说生命依生命而生,这有很深的意义。如果不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进行对外界的杀害,人是不能生存的。人的生活本身——吃、喝和行动——必然造成某种杀害,即对于生命的摧残,哪怕是多么微小。因此,凡是信奉“非暴力”的人,只要他的行动是出于怜悯,只要他尽力避开对于微小如虫的动物的摧残,并设法加以营救,从而不断地致力于从杀生的可怕的樊笼中解脱出来,那他就算是忠于自己的信仰。他在自制和悲痛中会不断地成长,但他不可能完全摆脱对外界的杀生。
还有,由于“非暴力”包含着一切生命的统一,一个人的错误就不能不波及其余,所以人们不可能完全摆脱杀生。只要他依然是一个社会上的生物,他就不可避免地要参与社会的存在本身所进行的杀生。一旦两个国家发生了战争,一个信奉“非暴力”的人,他的职责就是阻止战争。凡是承担不起这种责任的,凡是没有力量抗拒战争的,凡是不配抗拒战争的,就可以参加战争,同时则竭力设法把他自己、他的国家和整个世界从战争中解救出来。
如果爱或者非暴力不是我们存在的法则,我的全部论证就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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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我纯洁的路程是艰难而崎岖的。一个人要达到完全的纯洁,就必须绝对摆脱思想、辩论和行动中的感情;超越于爱、憎、迎、拒的逆流之上。我知道我自己还没有达到这三方面的纯洁,虽然我在这方面一直进行着不倦的努力。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的赞誉不能使我动心,有时反而使我难过的道理。在我看来,克服微妙的情欲比用武力征服世界要难得多。我自从回到印度以后,总感到情欲一直在我的内心潜伏着。这一种感觉使我感到惭愧.但是并没有使我气馁。这些经验和尝试使我知道在我的面前还有一条艰难的道路。我必须把我自己降为零。一个人若不能自动地在同类中甘居末位,就不能解脱。非暴力是最大限度的谦让。
正像一个人在暴力的训练中要学习杀戮的艺术一样,一个人在非暴力的训练中也必须学习死亡的艺术。
我的一贯经验使我确信,除了真理以外,没有别的上帝。如果这几章的每一页没有向读者宣示实现真理的惟一办法就是非暴力,我就会觉得我写这本书所费的心血全都白费了。即使我在这方面的努力没有收到什么效果,读者也应当明白,过错在于方式而不在于原则。我对非暴力的追求,不论是多么诚挚,究竟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因此,我在一瞬间所瞥见的一点真理,很难把它的无法形容的光辉宣泄于万一,这光辉的强烈,实百万倍于我们日常亲眼看见的太阳的光辉。其实我所抓到的只不过是这个伟大的光明的最微弱的一线而已。然而我可以保证说,根据我这一切体验的结果,只有完全实现了非暴力的人,才能完全看到真理。
[何怀宏译; 来自CSDN博客,转载请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