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们和往常一样带着Polly去看女儿的足球比赛,加油呐喊,欢声笑语,一切都那么和谐,不曾想这竟是一场悲剧的开始。
中场休息时,我带着Polly到球场边walk,太太走过来说我们的小儿子要上厕所,要我带他去,在我把Leash递给太太时,Polly突然跑开了,她跑向了不远处另一队的一位家长带来的一只金毛狗,太太喊着Polly的名字叫她回来,并跟着跑过去,因为以前Polly经常跑去和其他狗玩,直到此时我们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事情发生的如此突然,几秒钟的时间,先是听到两只狗叫,随后另一只狗的主人倒下来捂着他的腿 – 我们的Polly咬了人的腿!! 事后从旁边的人了解到,两条狗看起来不大友好,一见面就要Fight,另一只狗的主人用他的腿想要分开两条狗,这时Polly咬了他的腿。
有人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都来了,我们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只有跟着警察的程序走,在问过双方的证词后,留给我们一个police report number,通知我们要付对方的医药费,然后送对方去医院疗伤了。惴惴不安的等待了几天,11月6日,Animal Control的警员找上了门,要求带走Polly隔离,口气不容商量,我哽咽着送Polly上了警车。女儿和儿子下午放学听到消息后都开始大哭,此后每天晚上睡觉时都需要不停的劝慰。
11月12日,我们接通知到Animal Control office面谈,电话里说他们需要Further Investigation,但见面时拿出了一份表格要我签,里面是声明我们同意放弃Polly,所以他们可以Put her down。我很震惊,要求解释理由,他们给出的理由是1)狗咬的伤口需要缝合,属于Severe Injury;2)他们认为我的狗属于Attacking people without provokation。我表示反对他们的结论,因为我们的狗过去从未有过Bite 其他人或狗的行为,是一只非常Friendly的狗,这次应该是因为两只狗fight引起的accident,不能说是Attacking people without provokation。他们说我们可以要求Hearing。
交了$350,我们递交了Hearing的申请,回来给邻居讲,大家都很震惊,因为他们都认识我家的狗,觉得她是一只很Friendly的狗,不可能主动攻击人。我的一位邻居洋人老太太主动帮助我们制作了一份请愿书,到听证时已经有80多人签名。
11月22日,我们来到法庭参加Hearing,三位邻居主动要求陪我们一同前来作证,对面是Animal Control的警员,双方各自阐述理由,对方是公事公办,我们是群情激昂,我的女儿一直在哭,大人们也几度哽咽。Hearing Officer告知我们他需要时间考虑,在12月4日前做决定,要我们等通知。
接下来的感恩节,是我们在美国度过的最难熬的一次,没有欢声笑语,心里像压着一块大石头,家里冷清清的。
今天Hearing Officer打来电话,告知他还在等一些Animal Control Office的反馈,但他认为我们的狗不属于Vicious Animal,所以不应被 Destroy,但可能定义为Dangerous Animal(Attacking people without provocation),按照我们所在City的law,我们不能在这座城市里继续养,他问我能否接受。我说这样不行,我不认为她是Attacking people without provocation,而且我们现在无法搬家到其他地方,如果不能接回我们的狗,我也不认为有其他人愿意领养a so-called Dangerous Animal,如果这样她无处可去,会面临同样的结局(Put down by animal control),我可以接受一些特定的Condition ,但前提是能让Polly回家。他表示理解,愿意再和Animal Control 的人谈一谈,不过不能保证结果,要我作好思想准备。他告诉我如果对听证的结果不服,可以继续上诉。
我现在要做上诉的准备了,我想到这个阶段靠我自己的能力已经不够,需要找律师介入。住在加州湾区的朋友,如果你们知道有好的律师熟悉Dog Bite的法律诉讼,最好在中半岛,麻烦您把联系方式告诉我(ericd.qu@gmail.com),谢谢!
祝愿早日见到我的Polly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