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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今天台湾的报道:
首部《反虐待動物法》草案 大陸立法 吃貓狗肉將罰錢拘留
2010-01-27
中國時報
陳筑君╱綜合報導
未來台灣民眾赴大陸可不能「食」無忌憚了。大陸首部動物保護法《反虐待動物法》草稿日前出爐,據草稿規定,未來個人食用貓狗肉者,將處以五千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及十五日拘留,希望藉此改善吃貓狗肉的風氣。但消息一出,卻引來大陸網友的強烈批評,認為該規定是漠視中國國情及幾千年來的食狗文化。
據《法制晚報》報導,在向社會徵集意見四個多月後,大陸首部《反虐待動物法》草稿出爐。這部原稱「動物保護法」的草稿,因「動物保護」及「動物福利」概念的提出被不少民眾反對;為此,專家們討論後決定,改起草《反虐待動物法》,今年四月,將提交相關部門(草稿)。
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社科院法研所教授常紀文表示,社會大眾以電子郵件和電話方式對該法提出許多意見,鑑於多數人認為,「目前最重要應先保障人的福利」,因此,項目組改起草《反虐待動物法》;「反虐待」的說法更容易被民眾接受,新起草的法律將貫徹「反虐待」的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禁食貓狗肉」也被寫進《反虐待動物法》草稿。常紀文說,「禁止吃貓肉狗肉並不會給民眾帶來太大的影響,現在物質生活這麼豐富,吃貓肉狗肉的人畢竟是少數。」
據了解,該草稿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一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但消息一出,立即引來大批網友們的批評聲浪。網友redflagegg貼帖表示,「貴州人民堅決反對」,他說,貴州人有長期吃狗肉的傳統,每年冬至還要全家團圓吃狗肉,「花江狗肉」名揚神舟,是貴州重要的飲食文化。
而據網上一分民調顯示,高達五成的民眾也反對此規定。大部分意見認為,連「人的福利」都顧不上,哪有能力去管貓狗問題;另有民眾認為,只對「食用者」、「銷售者」處罰,卻未涉及「經營者」,根本是立法的盲點,「是毫無意義的『空氣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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