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讨论合理不合理,根据哪条规则。只说说女子4X100米现况:
1. 由于接力赛是田径比赛中的唯一一项集体项目,实际比赛中容易出现碰撞事故。国际田联的规则并没有对接力比赛制定单独的规则,更没有“重赛”的明文规定。
2. 2012年伦敦奥运会男子4X400米预赛,肯尼亚队冲撞了南非队,这一事故使得强队南非队掉棒仅获得第9名,肯尼亚队获第10名,肯尼亚队虽受处罚但并不能改变南非队的损失。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允许南非队参加比赛。因此共有9个队或是9人参加奥运田径决赛,是历史上的第一次。伦敦体育场的9条跑道也给仲裁提供了可能。
3. 这次仲裁允许美国队重跑一次,如果成绩比己经结束的比赛中的最后一名(中国队)42秒70的成绩快,那么美国队就将取代中国队进入决赛。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做个人情,让9个队都进入决赛?哈,可怜的Rio体育场只有8条跑道!(But the Rio de Janeiro Olympic Stadium track only has eight lanes. According to Olympic historian Bill Mallon, never before had a time trial been used in a similar situation for an Olympic relay.)
4. 在没有找到具体的规则条文前,我大胆地议论一下。1. 田径赛有规定“重跑”,以成绩快的顶替己经完赛的慢成绩的明文规定可能性极小。田协和组织不会这么愚蠢,给自己添堵添骂;2. 田径规则的改革方向是,增加竞争性和观赏性,缩短赛时。。。“重跑”显然不符合这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