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的老虎2017-01-14 05:25:50

最近,香港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姚松炎、朱凯迪及“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一行抵台出席由台湾“急独”势力“时代力量党”主办的意在分裂中国的活动,遭到台湾岛内统派爱国人士以及香港同胞强烈谴责和围堵。因此,“两独合流”议题再次引发各界的高度关注。舆论认为,为了防止和遏制“台独”、“港独”以及其他分裂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应该发挥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威慑作用。

□“港独”、“台独”及其他分裂势力正加快合流

“台独”勾结“港独”企图在香港地区破坏“一国两制”的正常实施,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早在2014年,香港非法“占中”事件就与“台独”势力脱不了干系。“占中”发起人朱耀明及李卓人、郑宇硕等人赴台请前民进党主席、老牌“台独”,很早就参与台湾的党外运动,善于搞街头抗争、暴力围攻政府的施明德到香港“指导工作”,为以黎智英为首的老中青“港独”分子秘密授课,并进行沙盘推演,教“港独”分子如何利用其掌握的媒体在香港编造虚假新闻攻击和丑化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向他们灌输“造反有理”理念,并以“台独”运动的经验与操作实务为例,鼓励和教唆“港独”分子如何借助国外势力,效仿“阿拉伯之春”、“颜色革命”等为“占中”造势。

并在施明德协调下,由台湾年轻的“台独”骨干,也是反服贸运动的组织者陈为廷、黄国昌、林飞帆等负责联络香港各高校中的年轻“港独”分子和“港独”组织骨干成员,并邀请他们赴台湾进行反政府训练。香港违法“占中”事件就是在“台独”势力的推波助澜下愈演愈烈,最终不法分子占领中环长达70多天,妨碍民生扰乱香港,全社会民怨沸腾。

随着民进党在台湾全面执政,“台独”与“港独”合流出现更加紧密和加快步伐的趋势。

2016年10月,台湾“港独”分子梁颂恒、游蕙祯公然在立法会宣誓的场合发表辱华言论,在遭到包括两岸及港澳地区所有爱国人士谴责并要求对其议员资格给予取消后,他们不仅不知悔改,还和香港本土民主前线的发言人黄台仰赴台,明目张胆地与“台独”势力勾结。而民进党亦公开为梁、游二人撑腰,在不承认“九二共识”的同时又妄想能壮大“港独”势力,与“港独”势力合作共同对抗大陆。

作为香港立法会议员的罗冠聪、姚松炎、朱凯迪本应该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遵守爱国爱港,但却伙同“港独”分子“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一行公然赴台出席由“台独”势力主办的分裂国家活动。

两岸及港澳地区主流舆论认为,过去,由于香港受英国殖民统治,台湾政党对香港事务鲜少关心;回归后,两地由于颇感隔阂,台港大多仅处于民间性的往来之中。如今,两地“独派”想要进一步提升台港的“联系”,这不仅仅会对两岸关系造成干扰,亦会令两岸及香港三者间的两两关系变得更复杂。

从本次罗冠聪、姚松炎、朱凯迪事件看,未来台港“两独”在政治上的“交流”恐怕会增多,两股势力彼此互动勾连的情况亦会逐渐频繁,这对于台湾社会乃至香港社会将造成大患,因此“两独”合流必须引起各方警觉,更有必要及早喝止。

□遏制“港独”、“台独”及其他分裂势力合流需要法律发力

“我们经常看到‘港独’和‘台独’这么嚣张,哪怕是危害了国家安全,甚至公开分裂国家,我们也只是来一句谴责或抗议,却未能对其绳之以法。”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台籍博士生王裕庆表示,“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的成员到台湾地区与“台独”势力串联企图分裂国家,之所以会如此嚣张,就是因为国家一些本该可以适用全国范围的法律,却因香港的特殊制度而未能执行,进而导致很多早已企图危害香港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个人与群体,得寸进尺,甚至一些“港独”分子还妄想在内地用所谓西方狭隘的民主来炮制“和平演变”的发展。

王裕庆认为,随着“台独”与“港独”发展越来越猖獗,国家有必要考虑把“国家安全法”与“反间谍法”及“反分裂国家法”等三大维护祖国稳定与国家安全的重大法律,依循“一国两制”的原则,在支持港澳地区基本法相关现有法规下施行。而不应该让这些事关国家安全等重大原则问题的全国性法律只能适用于中国内地,而不能覆盖到整个中国。

对于王裕庆的建议,天津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李晓兵教授也持相同态度。李晓兵表示,由于内地与香港制度不同,目前国家安全法还未适用于香港实施,这就使得很多“港独”分子在分裂国家的行为上肆无忌惮,甚至于和“台独”勾结。但是李晓兵也认为,既然国家安全法是全国性法律,按说应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地区,因此,如果要遏制“港独”等分裂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立法机关也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将国家安全法等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澳门基本法附件三中,或者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第23条立法,这应该作为首选。

王裕庆认为,其实让三大法律覆盖全中国有理论、法律依据,也有着国际范例。他说,以加拿大的魁北克为例。魁北克是加拿大的一个省,但是因为历史原因,它却享有类似于中国的港澳地区“一国两制”,魁北克具有和加拿大不同的政治制度,但是无论加拿大政府怎么尊重魁北克,其类似中国国家安全法的加拿大“国家安全情报服务法”CSISAct,“刑法”CriminalCode,“反恐法”Anti-terrorismAct,“紧急状态法”EmergenciesAct,“国防法”NationalDefenceAct等综合性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都不会因保护魁北克的文化与制度而“法外开恩”。

甚至在加拿大国家安全的案例中,也在魁北克发生因倾向魁北克独立的激进暴力团体“魁北克解放阵线”(FrontdelibérationduQuébec(FLQ))对外国大使与官员进行绑架撕票与制造多项邮件爆炸事件后,而不得不为维持社会稳定通过加拿大史上第三次的“战争规划法案”(WarMeasuresAct),类似美国戒严法(martiallaw),以方便快速确实的维持当地治安与安宁,直到恐怖事件结束。

 

 

 

Omega1232017-01-14 05:35:20
只讲和鞋不讲斗争造成港独台独嚣张……胡温和鞋论就是一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