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客观存在事实,大陆和台湾是中国的两个分治政府。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陈述中,第一个最直接的推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不等价于中国,大陆政府不是中国唯一存在的政府,也不是唯一“可以”存在的政府。所以台湾中华民国政府也是中国政府的一个分支,两岸处于分治状态。这是大家包括大陆都承认的现实。
其二,大陆政府的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基于这个陈述推广到整个中国,包括所谓的《反分裂法》,都只能在大陆有效。因为大陆政府是中国的一部分,将部分属性推广的全体,违反了基本逻辑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