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16003833-260409
國台辦今(16)日宣布,9月1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對此表示,根據現行兩岸條例第9項之1第1項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違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相關權利。不過,目前大陸相關措施細節還不是很明確,陸委會將在具體辦法公布後進一步了解其內容,以確認是否違反兩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