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n20052021-10-21 09:43:12


陈嘉君指谢长廷就是特务,施明德脸书转发。(取自施明德脸书)

  中评社台北10月21日电(记者 黄筱筠)民进党特务风波越演越烈,在驻日代表谢长廷公开替创党已故主席江鹏坚辩解后,前主席施明德太太陈嘉君今天一早再度在脸书长篇文章回应,并且直指谢长廷也是特务。陈嘉君说,“我为什么敢于公开说谢长廷是特务”,最直接的因素就是前“调查局长”高明辉先生陈述他的亲身见闻。高不只对他这样说,也在法庭上作证说,谢长廷是自己人,前“调查局长”阮成章曾颁发奖金给谢。

  陈嘉君也对谢长廷说,你若“不是”特务,上法庭是唯一一条路。请无需顾虑我们,无需用冠冕堂皇的言语逃避。否则你就是。

  施明德脸书也转发陈嘉君脸书,并说,“真相是用表决决定的吗?和解是以权谋促成的吗?”

  陈嘉君脸书全文:

  【公开回覆谢长廷】

  一、关于江鹏坚先生向施明德袒露自己的特务身份一事:

  特务工作需要隐匿身份,这是身为特务的天职,亲人朋友被蒙在鼓里非常正常。

  江鹏坚先生的特务身份,一如黄国书先生的线民身份,一如谢先生你自己的特务身份,都需要彻底隐藏身份才能从事情报工作。特务的身份一旦曝光,对身边的亲人、朋友和社会大众造成震撼,是很自然的事。这也是经历过半个世纪的特务统治后,台湾社会非常需要真相与和解的原因。

  江太太显然不知道江鹏坚与施明德先生见面一事,更不知道江与施谈话的内容,也不一定知道江派司机将证物送到施明德先生的“国会”办公室一事。如今,江太太对自己无法也不能澄清的事情,最好的方式就是像他先生一样勇敢地“坦然接受”。江太太多说无益,就像妻子说再多也无法替一个外遇的先生澄清他没有外遇,是一样的道理。

  江鹏坚先生的特务身份不仅经由他亲自向施明德先生告白,他自己还提供“证据”给施先生保管。显然他用心良苦,思考周虑。任何人难以辩驳。基此,江鹏坚的太太,或是江鹏坚的诸多好友、同事基于任何理由出来替他澄清与辩护,都是没有证据力的,作为律师的你其实非常明瞭。

  二、关于谢长廷先生的特务身份一事:

  谨提供下列论证与资讯,供台湾社会、媒体和读者自己仔细判读。

  1、历史逻辑:美丽岛军法大审15名辩护律师,请告诉我们谁“不是”蒋经国派来的?

  A、以雷震案为例:(1960年至1970年之间入狱十年)

  梁肃戎律师担任雷震辩护律师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蒋介石的安排指示。

  根据施明德先生的亲身经历:在党外总部工作时期,关中与梁肃戎代表国民党,向黄信介与施先生等人提出沟通的要求,因此吴三连(自立晚报的董事长)作东,邀双方见面吃饭。席间,施先生向梁肃戎先生说:“你好勇敢啊!你好了不起!”梁肃戎问什么事?施先生说:“你敢替雷震辩护。”梁肃戎笑起来:“我哪里敢,是蒋先生找我的,雷震的法庭是公开审判,会有国际媒体都来。他说,法官我们信任,检察官我们信任,然后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我们信任的律师来替雷震辩护。所以就由你来替雷震护。”由此推论,在那样的独裁统治时代,根本没有公平审判的空间,这我们早就知道(法院都是国民党开的,这句话民进党喊了三十年。)更遑论不受政府控制的律师。

  B、以“促转会”公布之资料来看:

  光是从“促转会”公布的80年后的校园档案资料,就已经呈现出非常绵密的特务部署系统,“全国”校园有三万人以上。以下为引用资料与出处:

  a、透过分析监控档案,发现遭监控的学生社团或宗教团体,经常会被打入或拉出数名线民,这些线民通常与固定调查员合作,同一桩监控案件可能由好几位调查员共同负责,再透过所属调查处站向“调查局”回报侦查进度或接收监控指令。至于跨县市的监控案件(例如台大师生到外县市活动),会由外县市调查员利用当地线民回报被监控者的言行动态,再将这些情报直接传回“调查局”;此外,“调查局”为强化大专院校安定工作,另由“调查局”第二处循保防体系在各大专院校建立重点布建1000人左右。根据统计,“调查局”于1980年代在全国布建的线民总数超过3万人以上,试图组成滴水不漏的社会监控网络。参: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10170203.aspx

  b、根据“促转会”委托林国明教授所做的报告:《威权统治时期校园与社会监控之研究》:“以本研究关注的1980年代校园和宗教监控为例,主要负责单位便是“法务部调查局”。为了尽可能掌握台湾社会的风吹草动,“调查局”在阮成章担任局长期间,曾将大量预算投入负责布建业务的第五处,并运用庞大线民/协力者对特定个人与群体进行严密监控。当时,“调查局”要求每位外勤调查员要掌握数十名布建人员,希望藉此达成“每五百人之中就有一个布建”的规模。根据“调查局”在1981年3月编印的《布建工作手册》,布建人员依其工作目标和重要性,可以分为侦破布建、内线布建、重点布建、一般布建(又称通讯员)四类,而在一般布建之下,还有一批协助“调查局”工作、却不愿参加该局组织的运用人员。”

  c、以历史情境与条件而论:

  基于上述两点,我们反推回去美丽岛事件时代的历史情境,试想当年国民党对党外助选团、党外总部、美丽岛杂志社、台中事件、高雄事件等群众运动的特务布建怎么可能比林国明教授所研究的1980年的校园布建更为松散呢。

  特务于1979年发动大逮补,怎么可能没有更加严密的布建。出乎特务意料之外的是,施明德居然神奇脱逃成功,为了逮补他,除了启动全台湾军警特务系统全力追缉施明德,更不断加码奖金诱惑线民。逮补施明德到案后,在特务严密组织动员监视之下,当局在二二八当天屠杀林义雄全家,紧接着三月在各方压力之下被迫必须公开审判,在这种特殊情况之下,要让有理智的人相信“美丽岛辩护律师”里没有特务布建,根本是天方夜谭。

  吕秀莲表示,除了他自己的哥哥,所有的辩护律师他都不相信。施明德基于他对特务统治和时代的了解,也表示:“在那个时代,我们应该探究的方向是,美丽岛辩护律师谁不是特务?而不是问谁是?所有的辩护律师里,我只认识尤清,他是我的初中同学。”

  江鹏坚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很明显的他是代表“调查局”的辩护律师。当时国民党特务系统有:警备总部、“军情局”、“国安局”、警政系统、党部二组、宪兵系统,而监控不可能是单线进行,每一个系统都需要埋伏至少两名,系统之间也要互相监视,以确保情资的精确度。在这种情形下,美丽岛辩护律师才15个律师而已,全部名额给国民党的特务布建都快不够用,是不是各个特务机构为了做业绩都抢破头了。

  讲白一点,美丽岛事件15个辩护律师,没有一人曾参与过任何党外时期的民主工作。除了尤清与吕秀莲的哥哥之外,都是一些陌生人,根本与党外没有渊源。脸也没看过,名字也没听过。当时在审判过程,也没有人敢信任他们。每一个美丽岛辩护律师,除了尤清、吕传胜,我们都应该合理怀疑是国民党安排的特务。

  2、人证:

  我为什么敢于公开说谢长廷是特务,最直接的因素就是高明辉先生对我陈述他的亲身见闻。高明辉不只对我这样说,也在法庭上这样做证:

  A、前“调查局长”高明辉跟我本人叙述,1982年间蒋经国先生对时任“调查局长”阮成章表示对谢长廷的表现很满意,“谢长廷是我们自己的人,于是阮先生约谢长廷到仁爱路招待所,请我也出席,见证阮先生颁发二十万奖金给谢长廷。这是局里的规矩。”

  B、台北地院检察署检察官余股98年度侦续一字第179号侦讯,于99年2月25日下午3时传讯高明辉作证。在伪证罪7年徒刑的具结之下,高明辉的证词依旧如上。

  三、关于谢长廷为何不提告?

  因为只要上法庭,我们就有权调阅谢长廷和“调查局”的档案,谢长廷是特务这件事,就会被彻底地证实,他会立刻失去一切的公信力,名誉扫地。

  一个人很难自证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比如,一个无辜被控杀人者,很难自己举证没有杀人。因此必须由指控的人提出论证。

  谢长廷先生若“不是”特务,则他为自己澄清的方式唯有上法庭。因为当他此刻的话语失去公信力,他又无法举证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法庭是唯一的路。

  上了法庭,他什么都不需要作,是他的被告必须举证,要求法官调查证物,这时法官才能调阅国家档案,让真相大白。王幸男先生控告我毁谤他,我在法庭请求调查证据,法官调阅国家档案,里面清清楚楚记载王幸男被捕之后自请做内线,如何供出“台独”联盟主席张灿鍙住家情报,和“台独”联盟在世界各地的组织等等,巨细弥遗。

  1977年因邮包爆炸案被捕时,施明德先生尚在坐牢,监狱的莒光日上课,教官周周在课堂上讲述王幸男被捕后的情形,如何供出的情资……等等,试图瓦解政治犯的信心,打击政治犯的士气。王幸男的事根本不需要高明辉告诉我,我们就一清二楚。

  2006年反贪倒扁时高明辉找我,亲自对我陈述,是担心我被王幸男和你当时对施先生轻挑的辱骂行径,吓到崩溃。他对我说,施先生是一条汉子,我们做特务在里面看太多,没有人像施先生这样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你要相信他,你一定要相信他。他对施先生很有信心,他胆心的是我被你们打倒。

  所以,你若“不是”特务,上法庭是唯一一条路。请无需顾虑我们,无需用冠冕堂皇的言语逃避。否则你就是。

YJWong2021-10-31 16:57:58
你不是你,我不是我,他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