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野2022-04-10 04:46:16

子罕以不贪为宝在中国是妇孺皆知的典故,当然时下国人是否都知道有些拿不准。今天读到原文,发现这事也是后世断章取义了。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寘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子罕发了那通感慨,而那哥们回复说,我拿这么一宝物穿乡走街的,非得把命搭上不可,这玩意儿对我不是宝而是祸。子罕恍然大悟,估计当时就对自己的自作多情尴尬一番了。后来就请人把玉石雕刻了,卖出去,给了那人卖玉石的收入,让他安全地回到他自己地乡里。

显然子罕的处理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故事本身也很能反映当时的市井生态。而经后世的升华,把后半段就给省了。以愚见,这不是升华,简直就是阉割,把个先贤子罕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了。

snowandlotus2022-04-10 05:14:09
谢玄大师分享。年代久远的文化恐怕都难免犯类似的错。最离谱的是对“以直报怨”的断章篡义。
中间小谢2022-04-10 06:31:24
不覺得有抵触。故事前半體現的品格是後半的行動和智慧的前提。
shuyezi2022-04-10 14:06:32
玄野转述的故事有意思。小谢的理解别树一枝。